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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规划实施纲要
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及《黄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
《黄石市“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动员、组织全市人民抢抓机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开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
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快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拓展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村镇面貌的改观;全面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培养新型农民;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升农村产业发展能力、机制保障能力和农民自我发展能力,构建富裕、民主、文明、和谐新农村,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夯实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发展经济。把发展农村经济放在首位,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以产业为依托,以推进新型工业化为龙头,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提高集约水平,加快发展二、三产业,全面繁荣农村经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坚持统筹规划。从农村的实际出发,统筹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充分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承受能力,科学制定乡(镇)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及村庄总体规划,试点示范、重点突破、先易后难、递次推进。
坚持城乡统筹。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做到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点向农村转变,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
坚持求真务实。按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办事,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解决农民群众实际问题,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力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建设类型多样、特征鲜明、风貌各异的新农村。
坚持政府主导。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的意愿,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动员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市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坚持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统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农业资源和农业景观,提高我市农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主要目标
农村经济明显增长。全市粮食产量稳定在60万吨左右;发展特色农业,经济作物总产值占种植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0%以上;全市农业增加值年均递增5%;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6%;转移农村劳动力15万人;全市城镇化水平继续保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达到55%。
基础设施和农村面貌明显改善。重点推进“三有四改五通”(有运动场地、有多功能综合性文化室、有公共绿地;改厨、改厕、改圈、改垃圾堆放;通路、通电、通水、通广播电视、通沼气)。全市100%的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确保30%以上的农户使用沼气;解决列入国家总体规划6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50%以上的村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有明显改善。
公共服务领域明显拓宽。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重点加强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完成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0%以上;20户以上的自然村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100%;电话进村入户,村村能上互联网;农村社会服务和文化、体育设施明显加强。
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建设明显增强。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党风廉政、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不断提高农民素质,形成乡村治理新机制和乡风民俗新风尚,构建文明、和谐乡村社会。
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三)调整优化农业经济结构
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积极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突出发展城郊型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大力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放手发展高效经济作物,提高种植业板块化、集约化程度,提高种植业比较效益。建设优质粮油工程,重点抓好大冶市金牛、还地桥、茗山、陈贵、灵乡、刘仁八、保安、金湖和阳新县白沙、浮屠、大王、太子、三溪、龙港、排市等十五个粮油主产乡镇(农场)的农田设施建设,稳定50万亩优质稻和50万亩优质“双低”油菜生产基地。建设优特蔬菜工程,重点建设精细蔬菜产业带、特色蔬菜产业带、高山蔬菜产业带、山野蔬菜开发产业带,形成一批规模较大、集中连片的优质和特色蔬菜基地,总面积达到30万亩以上,常年产量达到80万吨。
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调整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实行林业分类经营,提升林业质量和整体水平。重点实施五大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长江防护林工程、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日贷造林工程、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六大基地:8万亩花卉苗木基地、10万亩吴茱萸基地、10万亩油茶基地、17万亩高效经济林基地、20万亩意杨基地、60万亩楠把竹基地;形成七大产业:优质干鲜果产业、楠把竹加工产业、油茶加工产业、吴茱萸产业、苗木花卉产业、香樟产业、森林和湿地旅游产业。
大力发展畜禽养殖业。重点发展优质三元杂交猪、番鸭和蛋禽养殖,扩大牛、羊、兔等草食动物饲养规模,提高畜牧业在农业中的比重。推广畜禽养殖小区生产模式,改变人畜、人禽混居,畜禽混养状况。发展各类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100个,千头以上的养猪大户达到100户。到2010年,全市牲猪出栏达到120万头,禽类出笼达到1200万只,肉类总产量达到10万吨。
大力发展优质特色水产业。以保安湖开发为重点,网络黄金湖、网湖、海口湖、猪婆湖等优质草型湖泊,建设30万亩优质中华绒鳌蟹基地;巩固完善东风农场、黄金湖、冶钢农场、阳新特产良种场等规模成片的精养鱼池,大力发展生态网箱养殖,建成10万亩名优鱼类精养基地;培育和壮大富尔水产苗种有限公司、保安湖开发公司、网湖、竹林塘渔场、黄金湖养殖场、东风农场等5个基础好、技术力量强的鱼类苗种繁育基地,逐步建成鄂东地区最大的鱼苗繁育供应基地。优化渔业养殖模式,大力发展休闲渔业;积极开展渔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建设水产科技示范点3-5个。到2010年,实现水产品总量12万吨。
(四)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扩大产业基地规模。建设蔬菜、畜牧、水产、林业四大优质农产品产业带,扩大吴茱萸、油茶、苎麻、黑芝麻、优质水产、优质家禽六大特色基地,逐步形成大集中、小分散、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农业产业化基地布局。
加快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综合运用信贷、税收、财政扶持政策,发展壮大各类龙头企业。在扶持7家省级和23家市级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基础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培育2—3家国家级龙头企业、15家省级龙头企业,重点建设劲牌保健酒二期扩建、雨润肉食品加工、淡水鱼加工、富川油脂扩建、远东麻纺二期等11个项目,形成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1家、过5亿元的企业3家、过亿元的企业6家,打造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具有知名度、有竞争力的黄石农产品及加工产品品牌。通过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参股经营,对产品有市场、技术有支撑、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龙头企业予以支持,积极向上争取专项投资和政策性金融贷款,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延长产业链条,提升农业产业化的整体技术档次和市场竞争力。
(五)加快农村流通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建设和完善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加快连锁超市、“农家店”的建设步伐,新建和改建规范化的乡镇超市28家、规范化的村级农家店535家,使乡镇超市和村级农家店的覆盖面达到75%以上。支持中商、中百、金港、莹春等企业利用品牌、管理、货源、信息、技术等优势,整合基层供销社企业网点资源,在县城建设配送中心,发展连锁中心店;在乡镇通过直营、特许经营等形式发展连锁超市、便利店。鼓励城市各类批发企业与农村零售企业合作,开展商品配送,发展农村自愿连锁经营。
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体系。大力发展农资连锁经营,推动省农资公司、敦煌种业公司、大冶吉华公司等农资经营骨干企业建设县域配送中心、乡镇配送中心和连锁经营网点,发展农资直营、加盟连锁店,实现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供应与农技服务一体化。通过整合原有农资供应网点资源的作用,充分发挥供销社、农村“三站”等原有农资供应网点资源,推动其加强联合,开展农资和农技专业服务。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销售体系。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交易灵活、辐射面广的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构建农产品销售平台。加快黄石鄂东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改造,扩大大冶市畜牧交易市场、阳新县龙港鄂赣边贸等县域和区域性市场的规模。依托武汉城市圈建设,积极引导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龙头企业与城市圈内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建立长期紧密型产销联盟,推动农产品直接向连锁超市、便利店配送。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绿色通道”,拓展农产品拍卖、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不断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提高辐射能力和效率。
培育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支持、办好办强现有的市蔬菜商会、生猪协会、农机协会、植保协会等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阳新泥蒿、大冶渔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和扶持农民围绕粮油、蔬菜、畜牧、水产、林业等主导产业,在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组建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的市场化程度。发挥供销社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优势和作用。鼓励发展农村法律、财务、信息咨询等中介组织,为农民发展生产经营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
(六)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
坚持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能力。鼓励农业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支持重点农业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组织制约农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研发先进实用技术,力争在农业动植物新品种选育、高效种养技术、病虫害防治、农产品深加工和农业新技术研究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促进主导产业技术升级和新兴产业向规模化发展。
加强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科技入户、到田率。深化“重点农业科技示范户培育工程”,完善农技110信息化服务体系,发展各种形式的农业专业技术协会。继续推广10大类、121项实用技术,重点推广40个高产高效模式,坚持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农业科技特派员培训基地,不断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十一五”期末农业科技特派员达到100人,建成10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育30家高水平的农业科技示范户。
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生产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和应用标准化种、养、加技术,积极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整合现有农产品质量检测、肉食品检测、农药检测、土肥检测职能,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成市农产品综合检测中心。加强市、县、乡(镇)三级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动植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强气象为农业服务,保障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七)大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重点推广粮食、油菜、高效经济作物三项综合机械化技术,全市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重点推广水田机械化耕整、育秧、播栽(插)、病虫防治、收脱、干燥等关键技术。以农机大户和农机协会等多种经济形式的服务组织为依托,积极开拓农机服务市场;扶持建设灵乡镇、兴国镇、江北农场等10个基层农机服务样板站,发展200个农机大户。加快阳新县血吸虫重疫区实施“以机代牛”步伐,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和畜禽。
三、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坚持“一主三化”的总体要求,坚持县域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加快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全面提升县域经济和特色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大力推进工业强县(市)战略,支持大冶市以现有优势产业为基础,以资源优势为依托,加快发展保健食品、新型制造业和材料加工、特色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继续走在全省县(市)前列,为向全国“百强县(市)”迈进打下坚实的基础。支持阳新县重点发展建材、冶金、纺织等产业,壮大骨干企业,提高县域工业化水平,建设苎麻生产加工基地、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建材生产基地、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基地,争取经济整体实力和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和超过全省县(市、区)平均水平。积极发挥县(市)域农业资源优势,抓好农业基地、工业园区和小城镇建设,以产业发展促进城镇建设,以城镇建设推进产业发展,引导乡村工业向城镇聚集,农民向城镇流动,通过城镇化和工业化增强吸纳农民就地转移和反哺农业能力,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加大对城区所辖农村以城带乡、统筹发展的力度,推进城区转型步伐。通过发展城区经济、产业带动、调整和优化布局,大力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村庄向社区转变、农民向市民转变,保持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
大力引导和扶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各具特色的“农家乐”等生态和休闲旅游项目,增强区域经济发展的生机与活力。
(九)加快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步伐
整合培训资源,增强培训合力,加大培训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农村就业培训体系。充分发挥省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的黄石、大冶、阳新、下陆4个农民工培训基地的功能,扩大农村“阳光工程”实施规模,推进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就业工程”,依托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培训机构和企业培训组织,运用各种资源和各部门力量,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灵活性的技能培训,帮助农民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竞争力和稳定性。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给予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加大农村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力度,提高农村残疾人就业能力。全市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4万人。
推进城乡统筹就业。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实行统一的就业登记制度,享受同等的工资、社会保障待遇。努力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由自发输出向有组织输出、由无序流动向有序流动、由体力劳务型向技术技能型的“三个转变”,
打造黄石“产业技工”的培训品牌。同时,加强驻外劳务工作机构建设,为外出务工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技能培训、职业中介、保险代理、权益维护等方面服务。加快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和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络。每年转移农村劳动力3
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比重达到60%以上。同时,要稳定农村产业队伍,鼓励回归创业,建设家园。
(十)落实各项惠农增收政策
继续落实实行粮食直补、粮食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退耕还林补助、林业生态效益补偿等政策,增加补贴额度,完善补贴方式,实行农民补贴“一折通”,确保农民直接受益。认真落实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的保护政策,促进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
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政策落实工作。按标准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实行补助,切实用好国家对移民的后期扶持资金,逐步建立促进移民增收、库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确保移民生计落实和移民安置区可持续发展。
(十一)加快农村扶贫开发进程
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始终把农村最低收入贫困人员作为基本对象,以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抓好整村推进,每年完成38个重点贫困村、革命老区村整村推进扶贫规划任务。抓好产业扶贫,重点扶持吴茱萸、苎麻、湖蒿、油茶和水产品等市场前景好、具有比较优势、能够直接带动贫困农户增收的特色产业和名牌产品,逐步形成数村一品、多乡一业,市、县突出一两个主导品种的产业格局。抓好“雨露计划”,切实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大力发展打工经济,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抓好“扶贫搬迁工程”,每年完成500户2000人左右的搬迁任务。财政部门扶贫资金中安排20万元用于扶贫搬迁村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抓好“社会扶贫工程”,坚持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大中专学校和大型企业的驻村带乡(镇)扶贫活动,继续组织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的开发建设。要切实采取措施,巩固扶贫成果,避免返贫。
四、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防洪保安、排涝灌溉、饮水安全、血防灭螺工程建设为重点,加强防洪减灾和生态环境建设,构筑和完善防洪减灾、水资源供给、水环境保护三大保障体系,提高抗御水旱灾害能力。
加快阳新县富水干流下游防洪灭螺综合治理工程的实施,提高富河、大冶湖、保安湖等内河湖泊堤防的防洪标准,分别达到防御10—20年一遇洪水的标准。实施罗北口、杨桥、九桥等中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力争使全市180座二类水库50%以上达到一类水库标准,切实提高水库抗御洪水能力。抓好大冶湖泵站、富池口泵站、红旗泵站等28处大中型排涝、抗旱泵站的更新改造,兴建西塞山幸福泵站。采取控制地下水位等措施,治理渍害低产田10万亩;加强水土保持和小流域治理,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3平方公里,预防保护面积135平方公里。抓好中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完成毛铺、杨桥等5个万亩以上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抓好水利死角地区塘堰、泵站等水源工程建设和涵闸、沟渠、桥梁等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搞好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力争全市有效灌溉面积达到70万亩左右,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
(十三)切实抓好国土整治和标准农田建设
确保国家规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全市耕地保有量160万亩以上,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40万亩。加大土地整理和综合开发力度,新增耕地面积4.6万亩;继续开展标准农田建设,建成标准农田60万亩。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引导农民积极运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增施有机肥,全面提升地力。
(十四)加快农村公共设施建设
交通基础设施。着力实施“通畅工程”:改造县乡公路400公里;新建通行政村沥青(水泥)路819.6公里,完成余下的322个行政村路面硬化的问题,全市实现村村通沥青(水泥)路;修建20个五级乡镇客运站,实现100%以上的乡镇建有等级客运站;兴建215个公路候车棚和458个招呼站;改造农村渡口38座,保证农民出行安全。财政部门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补助,大冶市、阳新县及各城区从本级财政中按不少于1%的比例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补助。强化农村交通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确保持续畅通。
农村能源建设。加大推进沼气工程建设力度,确保30%以上的农户使用沼气。重点抓好退耕还林区和富河、网湖血吸虫重疫区沼气工程建设。推广节柴灶、蜂窝煤、液化气,发展太阳能及秸秆气化利用等可再生能源。争取国家电网公司投资1460万元,解决余下1453户农户用电问题,“十一五”前期实现农村户户通电的目标。
饮水安全工程。坚持因地制宜,采取科学设计,加大投入力度,落实配套资金,“十一五”末确保完成2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力争达到40万人。
农村信息综合服务网络。推进融合农业、气象、教育、电信等方面的资源,搭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升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全市乡镇农网建设覆盖率达到50%;加快电话“进村入户”步伐;加快村镇网络建设,对经济状况较好及有需求的村进行村级信息网络试点建设,逐步推开;进一步发展广播电视事业,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投资1亿元,基本实现全市2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广播电视。
五、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十五)切实抓好农村教育事业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健全入学保学与“防流控辍”机制,重点遏止农村初中生的辍学现象。进一步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小学在坚持“就近入学”的前提下合理布局,初中要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逐步提高农村高中阶段入学率。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大冶、阳新各兴建一所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加强农村学校师资培训,到2010年,所有中小学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达到国家规定学历。继续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制度,继续做好城区学校对口支援农村学校的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城乡学校“手拉手”活动。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力争在“十一五”末,所有农村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都配备有计算机教室,所有农村小学配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全市农村学校完成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推进城镇学校、农村学校与教育城域网的宽带联通,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构筑和完善资助贫困生入学机制,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全部达到省制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20l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
(十六)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
健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坚持自愿参加原则,切实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完善医疗费用补助政策,强化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努力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在2010年基本覆盖全市农村居民。合理配置农村卫生资源,积极发展适应不同群体医疗需求、多种类型的医疗保健服务,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县(市)卫生监督所、结防院(所)等卫生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农村卫生新三项建设实现80
%的目标,基本形成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降低传染病发病率,加强对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及人畜共患疾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工作,全市血吸虫病人群感染率降到5%以内,急感发病得到有效控制;预防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在农村达到90%以上;“五苗”免疫接种率,县级达90%以上。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市乡村医生全部具备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护士具备执业资格,其他卫生专技人员达到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加大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工作力度。加强农村药品监督体系建设,确保农民用药安全。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行优生优育。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严肃查处“两非”案件,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到2010年逐步趋向正常范围。全面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认真落实两女结扎户和计划生育特困户家庭的奖励和优惠政策。巩固和发展市、县、乡、村技术服务网络,突出抓好县(市)区服务站和乡镇中心服务站建设。农村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享有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长效节育措施知情落实率、综合避孕率分别达到70%、88%以上,节育手术并发症控制在1‰以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满意率达到80%。
(十七)大力加强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巩固和完善县(市)区、乡、村三级文化网络,切实加强乡镇文化站建设,确保每个乡镇文化站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具备三室(图书室、游艺室、放映室)一厅(多功能文化活动厅),构建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活动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为一体的综合的文化中心。所有行政村都要健全“一室多用”的综合性文化室。实施县(市)区文化馆、图书馆数字化改造工程,到2010年全市所有县(市)区文化馆、图书馆都具备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功能,所有乡镇、5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点。坚持文化下乡、文化下基层活动。大力发展农村地方特色文化,开展黄石“民间艺术之乡”、“一县一品”、“一镇一品”、“知名文化产品”评选命名活动,培育一批文化名镇、名村、名园、名人、名品。
建立和健全县(市)区、乡镇、村三级体育网络,县(市)体育设施建设达到国家规定的“四个一”标准(1个标准田径场、1个灯光篮球场、1个标准游泳池、1个训练房);在70%的乡镇新建一批“两打两赛(晒)”工程;全市50%的村拥有篮球场;新建20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鼓励农民和乡镇企业家个人兴办农民健身俱乐部和新建体育场地设施。以乡
(镇)为重点,积极组织和引导农村群众参与科学文明的体育健身活动,支持重点乡镇建设农民体育项目基地。
(十八)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建立多渠道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机制。积极探索和建立与我市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制定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参保办法,逐步将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到“十一五”
末期实现农民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双达80%。认真落实黄政办发[2006]36号文件精神,建立村改居人员社会保障制度。
巩固“福星工程”建设成果,稳步推进农村“福星工程”福利院建设,95%以上乡镇建立以“五保”老人为主要对象,同时兼顾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全面提升五保对象的生活质量,力争到“十一五”末期年人平五保供养标准达到1800元以上。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每个县(市)确定1-2所定点救助医院,对农村五保户和特困农民实行医疗救助。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解困力度。逐步提高贫困人口的救助标准,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进农村低保试点工作。
六、大力开展村镇建设
(十九)科学编制小城镇建设和村庄整治规划
坚持以规划为龙头总揽村镇建设。村镇建设规划要与区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体现城乡统筹协调,突出特色、优化布局、完善功能,增强承载能力,注意节约和保护耕地。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形成县(市)、镇(乡)、村三级规划控制体系,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村镇规划要因地制宜,保留农村历史文脉,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环境,避免大拆大建;民房建设必须符合规划、量力而行,各具风格,由规划部门无偿提供住宅设计图集,供农民选用。市财政每年安排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对按要求完成村镇规划的村镇给予奖励,各县(市)、镇政府每年也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扶持村镇规划编制,有效地解决规划编制经费问题。2006年全市完成40个示范村的规划编制任务,2007年完成全部乡镇规划编制,2010年完成行政村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农村城镇建设步伐,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
(二十)实施“百镇千村”建设和整治示范工程
以编制规划为切入点,以环境整治为突破口,扎扎实实地展开小城镇建设和村庄整治工作。围绕实施“百镇千村”建设和整治示范工程,我市集中力量抓好大冶市还地桥、陈贵、灵乡、保安、殷祖和阳新县富池、浮屠、龙港、王英、白沙等10个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建设,坚持产业兴镇的指导原则,建成一批产业兴旺、设施配套、环境优美、文化繁荣的新型小城镇。按照“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尊重民意,注重实效;典型示范,分类指导;整合力量,配套建设”的要求,在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管理体制创新等方面实现突破,达到湖北省重点镇建设考核指标的要求。切实抓好村庄环境整治示范。大力推进“三有四改五通”,全市重点抓100个示范村建设,示范村建设整治要求做到布局比较合理,功能分区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生态环境良好,卫生状况改善,基本普及低成本、高热值的清洁能源,基本实现道路硬化、出行方便、交通畅通,基本达到饮水安全、方便。逐步消除经济落后地区的毛草房、土坯房,改善居住条件。
(二十一)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实施生态农业工程,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重点抓好王英库区、富水流域、大冶湖流域等重点地区生态建设和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全市划定、建设、保护生态公益林67万亩,森林覆盖率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大力实施乡村造林绿化,推进绿色家园工程建设。加强道路和农田林网建设,开展庭院绿化美化,建成4个绿色家园示范镇和37个市级绿色家园示范村。依法加强农村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网湖、保安湖等湿地保护,有效保护重点湖泊、水库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
注重防治农药、化肥和农膜等面源污染,加强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城镇垃圾及其他污染物向农村转移。同时,积极推行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有条件的乡村先行。
大力加强农村地质灾害检测预防。完成地质灾害普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全面实行村镇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加快发展循环农业,以节地、节水、节肥、节种、节能和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为重点,推广一批应用节约型技术,推进节约型农业发展。
七、深化农村改革
(二十二)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依法完善土地二轮承包,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和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土地,形成规模效益,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
按照缩小征地范围、完善补偿办法、拓展安置途径、规范征地程序的要求,稳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在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审查报批中,要严格控制征地数量和范围,加强对征地补偿标准、被征地农民安置措施的审核。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就业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全面推行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探索并推广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方式,使农民分享经营性建设项目长期而稳定的收益。
(二十三)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
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各项税费改革政策的落实;切实做好取消农业税后的相关工作,妥善处理好农业税尾欠问题,完善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机制,继续开展乡村债务化解工作。加强对农村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力度,规范涉农收费管理,禁止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落实监督制度,建立和完善“减轻、规范、稳定”的长效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二十四)巩固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成果
在完成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整合和改制、精减机构和人员的基础上,紧紧围绕转变职能这一重点,强化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乡镇事业站所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构建新型农村公益性事业服务体系。加强转制后乡镇事业服务站所的管理和引导,完善“以钱养事”的运行机制,健全和落实服务职能,并对实行“以钱养事”新机制的公益性服务,按政策规定予以补助;要采取多种渠道和切实措施,按有关规定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同时,严格编制监管,防止反弹。
(二十五)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
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农村的公共型财政,把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纳入各级财政支持范围,建立完善农村基层政权运转的财力保障机制。改革和完善县(市)区对乡镇的财政管理方式,提高县乡财政的自我保障能力。对财政收入增长能满足自身需要的乡镇,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财政管理模式,对其他乡镇,在保持乡镇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试行“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管理方式。开展预算合规性审核,全面推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推进乡村财政财务管理改革,在村民自治框架内和资金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推行村级资金、村级财务委托乡代管改革,规范村级财务活动。
与此同时,要加快国有农(林、牧渔)场改革步伐,继续推进粮食流通体制、农村义务教育、农村金融体制等改革,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体制保障。
八、建立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机制
(二十六)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确保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更多地投向新农村建设。农村公益性事业,主要由政府投入建设,从2006年起,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也要高于上年,逐步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稳定资金来源。
加强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坚持资金性质不变、来源渠道不变、监督管理不变的原则,以县为主、规划引导、项目带动、集中投入,统筹安排资金,增强政策合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对各类资金实行项目直达,严格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划分事权,明确市、县(市)级财政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市)配套或由县(市)主办的项目,县(市)财政要投入资金;城区对辖区新农村建设项目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配套资金到位。
(二十七)鼓励、引导多方面资本投入新农村建设
整合对农村的资金投入,探索利用财政补助、财政贴息、投资参股、保费补贴、支持融资担保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增加农村投入。
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支农作用,农业发展银行要在确保粮棉油收购信贷资金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将业务范围拓展到农业综合性开发、农业产业化项目等领域。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优势项目、农业产业化、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等领域的金融投入力度,农业银行要抓住财政性资金和政策性金融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机遇,不断完善职能定位,合理确定支农资金比例,有效发挥信贷支农作用。全市每年新增涉农贷款10%以上,总量比“十五”翻一番。
构建融资平台。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扩大“三农”贷款的投放面和授信额,不断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范围;要建立农村信用等级评审机制,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鼓励、支持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发展,建立由政府主导、企业会员入股的商业性小企业担保机构,解决农村小企业担保难的问题。在县(市)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担保中介、服务等机构,引入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鼓励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在大冶、阳新设立分支机构,扩大担保覆盖面。同时,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支农资金。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项目的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鼓励和扶持各类工商业投向新农村建设,在政府有关惠农政策的引导下,吸引和鼓励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龙头企业等各类社会主体增加农业投入。
发挥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在投入中的主体作用,继续推行阳新姜福“一股三共”(农民入股,共同所有、共同管理、共同受益)模式,采取“以奖代补”的等方式,积极组织农民投工投劳,搞好兴修水利、农田改造等家门口工程和村庄共同服务设施,并把握好有关政策界限,严格控制标准、严格规范,防止为办公益事业再度出现乱收费、乱摊派现象,重新加重农民负担。
九、加强农村基层组织、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十八)充分发挥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
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以创建“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村级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为内容的“三级联创”活动。实施“领头雁”工程,选好配强村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在乡镇、村党组织中普遍推行“两推一选”,逐步使“两推一选”成为选配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基本方式。积极推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和村主职干部“一肩挑”,增强村班子的整体合力。切实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重视培育乡土人才,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村委会干部年培训率达到30%以上;加快农村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适用人才培养,落实“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和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工作。逐步研究解决村干部的待遇和保障问题,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村级党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切实抓好农村基层共青团、妇委会、民兵等组织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探索和改善农村的管理体制和方式,千方百计地把农民组织起来,投入新农村建设。
(二十九)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提高乡村文明程度
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具有活力的村民自治制度,保障农民群众依法行使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民主权利。认真贯彻落实乡镇政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一事一议”、“村民说事”、“议事恳谈”等制度,落实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加强基层信访、民事调解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农村司法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农村“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四无”乡镇创建率达到20%成以上,“四无”村委员会达到60%以上,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美德在农家”、“婚育新风进万家”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巩固农村殡葬改革成果;遏制讲宗派房头和封建迷信;引导农民崇尚科学、破除陋习、移风易俗,逐步形成健康文明的农村新风尚。
十、加强组织领导
(三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搞好配合协作。成立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责任分解、政策制订、督促考核等工作。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相应成立、健全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纲要,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把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作目标考核体系。要实行领导和部门联系挂点制度,整合资源抓样板,试点示范,整体推进。要充分发挥黄石的优势,商业进农村、工业帮农村、科技和文化、教育、卫生下农村,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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