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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抓好科技工作
大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黄石市人民政府市长 肖旭明
“十五”期间,全市共实施各类科技攻关项目300余项,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162项;共取得省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113项,其中国际领先水平6项、国际先进水平22项,有34项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省级科技进步奖;累计申请专利2251件,授权1071件;一批大型骨干企业的核心技术达到了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涌现出以新冶钢、华新、锻压、东贝、劲酒等为代表的一批自主创新的典型,促进了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进一步增强。2005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105亿元,是2000年的4.8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37亿元,占GDP和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到10%和26.16%,“十五”期间年均增长32.6%;2005年黄石高新区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到45亿元,占园区产值的68%。在充分肯定科技工作所取得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科技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关键时期。做好这一时期的科技工作,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市委、市政府制定了《黄石市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根据规划,未来五年全市科技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认真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方针,切实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摆在全部科技工作的核心位置,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强化科技开发投入;重点抓好科技项目建设、创新体系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传统产业高新化、农业和社会发展现代化进程,推进黄石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综合竞争实力突破性提高,努力把黄石建设成为科教优先发展、特色优势明显、创新氛围浓厚的创新型城市。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未来五年全市科技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显著提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框架,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24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方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以上;专利年申请量比“十五”末增长70%,企业专利技术实施率达到60%,5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万元GDP综合能耗比“十五”末下降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十五”末减少10%;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建设一支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人才队伍,在重点领域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公民科学素质有明显提高。
全面实现上述目标,实施好“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必须突出重点,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一是要引导企业加大投入。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激励政策和考核办法,推动企业不断加大科技投入。要引导企业用足用好有关政策,认真落实规模以上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重不应少于1%,大型企业不应少于2%,高新技术企业不得少于5%的规定,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二是要建立健全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十一五”期间,建成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20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0家,国家级技术中心3家,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三是要积极开发新产品。充分发挥经济、科技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转变增长方式,调整产品结构,围绕市场需求不断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四是要大力实施“名牌战略”。要进一步加大名牌扶持与激励力度,鼓励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产品,支持拥有名牌产品的企业加快发展,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和全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各级各部门要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提高企业争创名牌的积极性。加强对实施名牌战略的领导,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放大企业名牌效应,提高名牌产品国内外市场占有率,带动全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五是要完善企业创新激励机制。积极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对创新型企业实行认定制度,创新型企业依法享受政策规定的财税优惠。同时,对创新型企业的产品和项目,在投入上实行重点倾斜,在服务上实行重点跟进,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和动态管理,调动企业加快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2、坚持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重点,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一是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培育节约型、环保型制造业。要把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作为我市当前加快科技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任务,重点支持采掘、冶金、建材、纺织、机电、化工等行业技术改造升级,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使全市大中型骨干企业的主要装备70%实现数字化。要坚持一手抓提升、一手抓普及,深入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要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清洁生产、工业废弃物排放等关键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大力发展节能、节水、节材等先进技术,扎实推进循环生产,促进企业向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方向发展。二是要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积极培育新的支柱产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产业延伸、集群发展为方向,以掌握一批核心、关键技术为突破口,继续优先发展新材料产业、机电一体化产业,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争取到2010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240亿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0家,其中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12家;销售额过10亿元高新技术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达到10家左右,企业竞争力明显提升,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三是要加快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民营科技企业,要给予重点扶持。从2006年开始,市政府每年将安排100万元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到“十一五”末形成500万元的规模,与国家、省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配套,重点用来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努力使其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的中坚力量;对科技人员带着科技成果新创办的科技型企业,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对新创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开发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高技术产品的出口,要给予政策支持和奖励。
3、大力实施科技攻关,形成一批具有全省乃至全国先进水平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矿产资源领域,要重点推进深部矿源勘探技术、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技术的开发应用,通过精确勘测矿山复杂环境及深层矿源的储藏能力,提高矿山开采效率和资源利用水平,增加采掘业的经济效益。制造业领域,要围绕高性能钢、特种用途钢开发及生产,合金材料精轧、精铸,大型成套技术装备设计及制造技术、电子信息技术、新型医药及化工产品生产工艺技术、高效节能技术等专项技术的开发应用,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抢占制造业发展的制高点,提高我市区域经济和支柱产业的竞争力。农业领域,要继续深化“星火富民工程”,重点在优质高效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优质畜牧业新品系选育、畜禽重要疫病检测防治、水产品绿色保鲜等技术方面组织突破,推进主要农产品的新品种引进、选育与应用,加快生态高效种养技术、农产品深加工技术的引进、开发与推广,积极推进主导农产品系列深加工,延长产业链与技术链,增加附加值,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人口与健康领域,重点是要研究开发应用常见病和多发病的监控、预防、诊疗和康复技术,提高我市的医疗卫生水平。环保与城市发展领域,根据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无害化和城市发展的要求,鼓励推广先进环保技术、生态居住环境质量保障技术、城市基础信息共享技术,促进资源合理利用,构建城市信息平台。公共安全领域,重点在重大生产事故预警与救援技术、重大自然灾害监测与防御技术方面组织科研开发,提高我市公共安全的保障能力。
4、抓好创新载体,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一是要大力推进黄石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在巩固现有高新技术产业的同时,要突破性发展新材料、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三大高新技术产业,不断提高黄石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中的比重;要进一步加强黄石国家级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建设,使之成为优质、高效、有鲜明产业特色的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平台;要积极启动大学产业园的建设,积极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新模式,不断提升高新区的研发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二是抓紧建设黄金山工业区。要抓紧完善工业区发展规划,加快新区水、电、路、通讯等设施建设,大力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到工业区落户,力争到“十一五”末,黄金山新区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具有初步规模,为今后的大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要加快各县(市)区科技工业园区建设。
5、整合科技资源,进一步完善创新服务体系。
“十一五”要着力抓好六大科技平台的建设,即:以重点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为骨干,以推进制造业信息化为主要方向的“先进设计与制造技术服务平台”;以我市骨干企业先进装备为依托的“大型仪器设备平台”;以科技文献信息集成系统、科技文献信息资源保障系统、特色信息服务系统为重点的科技文献共享平台;以黄石科技创新网为核心,市、县(市)区、乡镇三级联网的“技术交流与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以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科技培训平台”。通过这六大平台的建设,进一步集聚创新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前瞻性、战略性、基础性的知识、技术和人才储备。要健全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我市自身科技创新资源不足,要建设创新型城市就必须借助大学和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要借助市政府科技顾问团的平台,组织和动员广大企业与高校院所,拓宽合作领域、扩大合作规模、创新合作形式、完善合作机制,努力争取实施一批合作项目,转化一批科技成果,建立一批中试基地(示范区、实验区等),共建一批工程技术中心,创建一批成果转化企业,设立一批硕士实习点、博士后流动站和产业化基地,培训一批技术人才,努力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湖北师院、理工学院等高等院校要充分发挥学科综合、人才荟萃、教育科研联系密切等优势,集中力量形成若干优势学科领域、研究基地和人才队伍,为促进黄石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更为密切服务。要建立社会化的服务网络体系。重点要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科技中介体系的建设。要高水平抓好20家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力争建成1家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2—3家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力争到“十一五”末,全市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100%,畜牧水产品名特优率达到90%。要以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为契机,进一步推进专利战略的深入实施。以专利示范企业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企业专利工作制度,指导和支持企业开发专利技术,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力求在“十一五”期间,全市拥有专利申请的规模企业达到30%,工业专利占全市专利申请量的比例达到30%,发明专利占工业专利总量的比例达到30%。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这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切实抓出成效。
一是要强化领导责任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抓经济必须抓科技、抓发展必须抓创新的观念,切实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政府主要领导抓“第一生产力”的工作责任,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文件要求,主要领导要定期研究科技工作,经常深入高新企业和农村科技园区(示范户)调查研究,联系一批高层次科技专家,切实解决一些制约科技创新的重大问题,真正把重视科技工作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日程之中。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强化对各级各部门科技进步情况和自主创新情况的考核,定期通报各地区高新技术产业、专利申请及授权量、科技三项经费落实等情况,形成完善的领导责任机制。
二是要完善政策保障机制。根据全国、全省科技大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提出了一系列支持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都要联系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同时,要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政策,强化政策支持。在各项政策措施中,加大对科技的投入是最重要的政策。要积极建立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自2006年起,市级科技三项经费按不低于本年度财政支出的1.5%、县(市)区按不低于1.1%列入预算,并逐年增加;到2010年,市级科技三项经费达到年度财政支出的1.8%以上、县(市)区达到1.3%以上,而且必须真正做到足额到位。要充分发挥财政性投入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和社会增加科技投入,形成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社会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格局。总之,要切实把国家、省、市支持科技进步和创新的各项政策用足用活用到位,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支持引导效应。
三是要推行激励引导机制。建设创新型城市,人才是根本。要突出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大力实施“百、千、万、十万”科技人才工程、“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和“高素质人才引进工程”,加快建设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积极支持企业培养和引进创新人才。要进一步改善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积极探索体现科技人才价值的年薪制、项目收益制等多种形式的薪酬制度。要坚持和完善多层次的科技奖励体系,通过表彰和奖励,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在建设创新型黄石的事业中施展才华、大显身手。
四是要建立联动协同机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全局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将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有关任务纳入工作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支持自主创新的强大合力,抓紧建立财政部门与科技等部门配置科技资源的协调机制;建立财政部门牵头,科技、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协调机制;建立综合经济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协调机制;建立组织、人事、科技等部门牵头,社会各方面参与的科技人才队伍工作机制;建立新闻宣传、科技、科协等单位密切配合的科技宣传机制。各部门都要从各自职能出发,积极做好建设创新型黄石的服务工作。要在全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推广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市民科学素质,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锲而不舍”的良好氛围,使创新创业真正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全民的自觉行动,将创新的伟力根植于人民大众的深厚土壤之中。
(本文根据作者在2006年6月28日全市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编辑而成,标题为编者所加)
责任编辑:王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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