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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新农村建设考察报告
陈敦强
4月20日至23日,我们组织白沙镇全体村支部书记、平原村全体村组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赴江西省赣州市考察学习新农村建设工作,先后参观了赣县江口镇山田村、吉埠镇枧田村、南塘镇石院新村、兴国县龙口镇文院村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
通过看示范、进农户、访农民、听汇报、查资料,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得到了启示,增强了信心。
一、赣州市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成效
赣州市位于赣南,赣、湘、闽、粤四省交汇处,是江西省最大的行政区,辖15个县、2个市和2个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831.2万人,土地面积3.94万平方公里。2004年9月,赣州市委、市政府适应新形势要求,在全市广大农村开展以“五新一好”(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新风貌、创建好班子)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建设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乡村面貌焕然一新,成为了全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先进典型。通过考察学习,我们认为赣州市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具有五个鲜明特点:一是目标明。赣州市在新农村建设中,紧紧围绕中央的20字方针,既制定了长远目标,又突出了当前重点。二是思路清。赣州市始终坚持先近后远、先急后缓的原则,从基础工作做起,从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事情办起,从最容易见成效的事情抓起。三是办法好。他们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发挥广大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搞建设。四是行动快。从2004年9月开始,至今只有一年半时间,在短短的时间里,赣县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3129万元,建成各类示范点139个,直接受益农户8221户,人口3.6万人。五是变化大。当我们驱车来到赣州市境内,公路两旁绿树掩映,白屋青瓦,好似世外桃源。正如当地一位农民所说,党和政府帮助我们实现了千百年的梦想,我们农村人的生活可以与城里人相媲美。
二、赣州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作法
1、因地制宜,科学作好规划。赣县、兴国两县在新农村建设中,首先做到的是以规划为龙头。全县做到“先规划后批地”,“无规划不批地”和“一户一宅”,对乱批乱建、未批先建等违反村镇规划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通过规划引导,农民主动拆旧建新,进行旧村改造,有效盘活了闲置的宅基地,节约了土地资源。同时,该县还设计和印制了6集共71套新颖别致、美观大方、符合农村建设特色的房型推介图集,免费发放到每个村庄,供农民新建住宅时自主选用,提高房屋的外型设计水平。
2、示范引路,分步稳妥实施。赣县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地不同的经济基础和自然条件,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因地制宜,注重特色,不搞“一个模式一刀切”。目前该县已建设各类示范点139个,带动农户8200多户。兴国县在示范点建设中,坚持“一保持、二突出、三不”,即保持农村客家历史文化脉络,突出人与自然和谐,突出山、水、田园风光,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做到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特色。
3、自主建设,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在新农村建设中,赣县、兴国两县始终突出群众主体,注重调动群众建设的积极性。一是坚持从最基础、最容易见效、群众最关切的工作抓起。兴国县把村庄整治、改善人居环境作为切入点,突出“三清三改”、户容户貌整修、危旧房和空心房改造等阶段性工作重点,使群众通过自身的劳动成果体验新农村建设的喜悦,从而增强参与建设和管理维护的热情。二是政策激励,调动农民建设积极性。整合项目资金,采取财政专项安排一部分、项目资金捆绑一部分、县直单位扶持一部分、农民群众自筹一部分的办法,多渠道筹集新农村建设资金。在项目资金的发放上,采取以奖代补、以物代资等方式,公开资金扶持项目,统一资金补助标准,对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充分调动了农户投入的积极性。一年半来,赣县共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3129万元,其中财政资金480万元,项目资金322万元,单位扶持资金165万元,吸引群众投资2162万元。兴国县2005年共捆绑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1193万元,对达到年度考核目标的村,按规模大小分别给予5—15万元不等的奖励补助;对农户“三改”、户容户貌整修、危旧房和空心房改造等给予适当奖励补助,如对改水户免费提供桶式塔或免费安装无塔式集中供水设备,对改路、庭院硬化户免费提供水泥,对改厕户免费提供部分材料和补助泥工工资。三是发挥理事会作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兴国县借鉴苏区时期长冈乡做农村工作的成功经验,引导各地建立了群众公认、威信高、活力强、敢干事、能干事的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理事会”在党和政府的引导下,自行组织开展工作,办了很多政府难以办好的事情,发挥了政府无法替代的作用,成为联结村级组织和农民的纽带和桥梁。如在开展“三清”、整修户容户貌等方面,通过建立具体的村规民约,使之成为广大村民的行为规范,并由“理事会”采取经常性检查评比、组织互相评议等形式监督执行,形成了人人崇尚洁净美、户户注重环境美的良好风尚;在树文明新风方面,理事会大力开展评比“好邻居”、“好妈妈”、“好媳妇”等“五好”评比活动,大大促进了乡风文明。
4、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合力。整合各方面的有利因素,全面调动各方参与、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赣县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一把手”负责制,实行县领导挂点联系乡镇、县直单位包村扶持示范点,每位县领导挂点联系1个乡镇,每个县直单位包村扶持1个示范点的工作责任制,派出工作组驻村专抓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兴国县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头,直接负责规划、改水、改路、改厕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有2/3以上的人员常驻乡村一线。同时,建立健全了正副组长督查制、专项督查制、现场调度制等三项督查机制,坚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从目标、任务、措施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制定了详细考评方案,形成了县级领导率先垂范、挂点单位全力帮扶、各乡各镇争先创优的生动局面。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议与对策
学赣州,看阳新。我们认为赣县与兴国,虽然与我县在地域上远隔千里,但基本县情与我县十分相似。同是山区县,同是农业大县,同是革命老区,同是全国扶贫开发重点县,发展基础基本相同,风俗习惯基本相同,地形地貌基本相同。赣州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先行一步,创造了经验,我们只要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顺应县情民意,一定也能够建好。
第一,要从宣传教育入手,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特别是各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队和宣传部门,要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刷写标语、办宣传栏、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和先进典型,把上级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使他们消除糊涂认识,明确建设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二,要从制定规划入手,明确建设目标。规划是建设的龙头。在村庄规划上,要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合理布局,设施配套,特色鲜明,环境优美”的原则,各驻村工作队牵头,各镇配合,组织专班,尽快编制好各村的建设总体规划,各自然湾也要编制好详规,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要严格按规划实施,坚决执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制度。在建设过程中,要按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分步实施。
第三,要从办好试点入手,积极探索经验。充分结合我县实际,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原则,有选择性地办好新农村试点,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再总结经验,连线扩面,逐步推开。在确定示范点时,既要选择经济条件好的,也要选择经济状况较差的,还要选择贫困地区,做到有代表性、典型性。
第四,要从政策引导入手,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县委、县政府要研究出台有关土地流转、投资开发、中介服务、用地用材等方面一系列优惠政策,县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研究制定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政策和帮扶措施。同时,要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措施,对行动快、效果好的示范村和农户给予奖励和扶持。
第五,要从整合资源入手,形成建设合力。要加强党和政府对新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加强社会各界的配合,形成建设新农村的整体合力。县里要进一步明确新农村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与要求,制订考核措施和办法,并加强指导,定期检查督办。
(作者单位:阳新县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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