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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人大工作的三个创新
吴风寿
创新是人大工作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源泉.在新的时期人大工作要履行宪法与法律赋行职能,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十一五"计划的实施服好务,必须把握时代脉搏,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1、思维方式上的创新。人大工作必须做到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社会发展各项中心开展,使人大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与政府、法院检察院一起,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落实县委的总体工作目标。实践中要求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首先克服“二线”观念,在工作安排上和党委、政府的领导同等安排,年终考核同一标准。把人大机关委办负责人和党委部办、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一样,政治上同等使用,经济上同等对待。发挥好人大在县域重大事务中的主导作用,应由人大常委会决定的事项,坚持按照法定程序由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本区域内一些重大事项都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较好地把常委意图、人民的意愿与国家意志三者有机统一起来。
2、制度建设上的创新。由于各方面的因素,目前,在国家机构中,人大常委会是唯一没有法律责任的权力主体,这客观上为怠权思想的滋生创造了条件。人大工作制度至今还不很健全和完善。因此,要做好人大工作,就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完善人大自身的监督制约和程序,修改、完善、创新各项工作制度。近年,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工作制度建设,修改、完善了许多项制度并汇编成册。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审议意见督办办法等制度的建立,对于保证常委会会议充分发扬民主,提高审议质量,规范和加强监督工作起到重要作用。2006年拟制定执法检查,述职评议工作办法,规章备案审查,代表持证视察等具体制度建设,使人大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3、基础工作上创新。人大常委会的甚而工作是代表工作,代表工作的质量如何,直接影响人大工作的成效。人大工作的创新,首先必须以代表工作的创新为基础,一是对代表的认识要创新。不能把代表当作荣誉来安排。二是组织形式要创新。本着便于活动的原则设立代表小组。三是代表结构要创新。必须切实解决好目前代表结构不尽合理,“四多四少”现象。即党政干部过多、平民百姓过少;中共党员过多、非党人士过少;企业领导过多、一线工人过少;男性代表过多、妇女代表过少。四是工作方法要创新。人大常委会为人民代表的履职创造宽松环境,从而调动代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二,在人事任免工作上创新。进一步规范并形成较为完备的任职资格审查、任前考察、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供职报告、颁发任命书等人事任免的工作制度。加强对干部的任前了解和任后监督。其三,在监督工作上创新。解决重监督形式,轻整改效果的问题。在调查和检查中,实行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听汇报与找群众座谈相结合,确定监督内容突出重点,在“少而精”上下功夫。其四,在督办代表建议上创新。一是抓认识,加强对办理工作领导。形成一把手负总责把办理工作列入各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奖优罚劣的工作机制;二是抓制度,保证质量;坚持督办制度,提高办理效率。三是抓重点,提高办理质量,选择重点,现场办理;围绕重点,跟踪办理;针对重点,加强调研。四是抓沟通,密切与代表的联系;五是抓落实,注重办理实效。
(作者单位:阳新县人大常委会)
责任编辑:刘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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