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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组建机制
狠抓“三书建会”
彭建华
建会是依法维权的基础。湖北黄石市下陆区总工会,针对辖区非公企业布局散、规模小、变化快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工会组织建设机制,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采用“三书建会”法取得显著效果。到2006年5月底,全区非公企业工会组建率已达到98%,职工入会率达到94%。前不久,黄石市总工会召开创新城区工会工作现场会,推广了这一经验。全总基层组织建设部来黄石市调研时,也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争取党政领导支持,为建会提供有力保障。下陆区处于黄石市西南部,非公经济较为发达,其经济总量约占全区的90%以上。建会需要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创造良好的环境。积极主动地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支持,是十分重要的环节。该区总工会一是建立了定期向区委领导汇报的制度,将建会列为区委的议事日程,“三书建会”实施中遇到的困难需要区委协调解决的,及时提交供领导决策。区委去年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成立了下陆区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协调领导小组。辖区3个街道办事处党工委、35个社区(村)党组织认真贯彻区委精神,相应成立了建会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落实了建会任务。二是建立了区、街、社区(村)工会与政府(行政)的三级联席会议制度,沟通情况,以解决建会工作中需要政府(行政)支持的实际问题。三是强化目标管理,将全区工会组建和会员入会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街办、社区(村)、行业(系统)工会和重点企业工会,明确责任,严格考核。从而形成了整体联动合力,各方配合支持的格局,为组建工会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二、创新手段夯实基础,建会实施“三书制度”。黄石市下陆区现有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200余家,其中非公企业150余家,职工上万名,其中进城外来务工人员2000余名。为把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广大职工最大限度地组织到工会中来,建立一种持续有效的工作机制,去年以来,区总在调查研究、审慎比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建会方法。在建会要求上,秉持被实践证明有效的“三个不放”:对改制企业,抓住不放,要求随改随建;对新建民营企业,盯住不放,要求投产一家建会一家;对沿街分散的超市、酒楼、门店,扭住不放,要求行业相同或相近的单位联合建会。在建会手段上,推出了被称为“三部曲”的三书制建会法。“三书”在内容上相互关联,在形式上步步推进,均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印制,在建会时,首先下达建会宣传通知书,将《工会法》、《劳动法》、《湖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中的主要条款收集到宣传通知书内,加强对业主和职工建会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并着重宣传建会也是促进企业发展,实现劳资双赢,对业主是有好处的;一个月后下达限期建会通知书,该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开工开业已六个月的企业必须在一个月内建立工会组织;若一个月内仍未建会的,则进行最后通牒,送达未建会单位处置通知书,规定未建会的单位必须及时到国税机关缴纳建会筹备金,若拒不缴纳的,区总就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并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直到建会再按比例返还。由于此法充分利用了现有的法律法规,程序规范,便于操作,效果比较明显。过去,区总多次上门做工作,说破嘴,跑断腿,一些企业也不愿意建会,自发放“三书”后,许多企业主动上门要求建立工会组织。速度之快,效率之高,是历年没有过的。为增强工会凝聚力,区总还与部分超市、商场、医院签订了协议,凭“会员证”可享受优惠,职工们说,建会不建会就是不一样,还是入会好。目前,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组建率达100%,25人以上非公企业工会组建率达98%。
三、强化规范管理,发挥组织作用。由于诸种原因,基层工会大都存在三个委员会的班子配齐难,工会主席身兼数职,全身心投入工会工作难,各项工作制度落实难的问题。下陆区总工会在组建基层工会过程中,注意区别对待,严格把关,要求25人以下的企业建立工会小组,纳入社区管理,25人以上的企业成立工会委员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较大单位,必须选配一名高素质的工会主席,配齐三个委员会,成立职代会,签订集体合同,推行厂务公开,工会牌子、章子、房子(办公场所)三到位。不仅如此,区总还在全市率先推行“三考二评一创”工作法,涵盖工会工作的方方面面,促进了工会干部素质的提升;还开展了区总全体干部同新宇公司、哈特贝尔公司等12家基层工会结对指导帮扶的活动。目前,全区建立健全了工会工作的系列制度及工会干部的各项职责,完善了档案资料,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初步实现了规范化建设目标。针对非公企业及工会会员极不稳定的实际情况,区总制订了“会员流动大、档案管理清”的原则,要求街办、社区(村)、行业工会对非公企业工会及会员实施流动管理,会员会籍随劳动关系转移,及时登记注册,同时把每年的3月定为非公企业工会组织调整充实月,及时组织新来的员工入会,对已流失的工会班子成员及时调整充实,确保班子健全。区总完善了本级工会组织和会员数据库,实现了微机化管理。最近,区总还成立了流动务工会员管理服务中心。同时,率先在全市试行“上一级工会代基层工会行使部分职责”,有效解决了基层工会尤其是非公企业工会因多方面原因无法履行部分维权职责的问题。一年来,已接待来访职工485人次,下访20次,协调解决职工有关问题35件次,发放《工会法》、《湖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维权知识手册》2000本,建立基层工会50个。
(作者单位:下陆区总工会)
责任编辑:刘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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