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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大事要言]
为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本刊特稿]
开发黄金山工业区 打造区域经济龙头
开发建设黄金山 实现“双赢”促发展

[社会经纬]
关于我市职工权益保障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创新组建机制 狠抓“三书建会”

[招商引资]
2006黄石市香港经贸洽谈会工作回顾

[工作研究]
加强基层全面建设 全面提高工作水平
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践与思考
黄石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现状分析及对策思考
浅谈人大工作的三个创新

[经济观察]
黄石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黄石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企业巡礼]
铜都风劲正扬帆  ——大冶有色金属公司改革发展纪实

[建设新农村]
因地制宜抓特色 分类指导建新村
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 支持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提高科技文化素质 培育造就新型农民

[专题报道]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努力构建现代畜牧业

[学习借鉴]
江西省赣州市新农村建设考察报告

[经济纵横]
全力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

[信访工作]
及时处理信访问题 不断促进社会稳定

[磁湖观潮]
“千条线”和“一根针”

[黄石史话]
大明才子吴国伦

[任免信息]
近期干部任免

[市情通报]
2006年1-5月份全市主要经济指标

 
 
2006.06/总第30期
 
 

关于我市职工权益保障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杨洪斌 李远庆

    为了全面真实地了解我市职工权益保障现状,切实保障和维护职工权益,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联合市总工会、市劳动局,对我市职工权益保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当前我市职工权益保障现状
    1、劳动就业权益实现状况。到2005年底,在集体合同签订方面,抽样调查的60家企业中,有42家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签订率为70%;在劳动合同签订方面,非公企业职工17.5万人,签订劳动合同14.15万人,签订率达80.86%(其中改制企业职工13.5万人,签订劳动合同12.15万人,签订率达90%;传统私营企业约4万人,签订劳动合同约2万人,签订率为50%)。通过两种合同的签订,职工的劳动权得到了法律上的保障,劳动用工制度进一步规范。
    2、劳动报酬权益实现状况。从总体上看,全市企业已建立起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有的企业还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谈判机制。工资分配形式趋于多样化,多数企业以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为主,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对不同的劳动岗位都制定了不同的考核办法和工资报酬标准,劳动收入高低与其对企业的贡献相联系;工资发放情况比较正常,城镇职工工资逐年稳中有升;2005年度平均工资为12397元,比上年增长10 %。
    3、劳动安全卫生权益实现状况:大多数企业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改善劳动安全卫生状况,落实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利,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女职工特殊权益。 调查的各企业基本能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设施,组织职工参加岗前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按期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等。
    4、社会保障权益实现状况。全市职工的养老、医疗保险覆盖面稳步扩大,到2005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8.8 万人、 27.2万人、 29.1 万人、15.4万人和24.3万人。
    5、民主政治权利实现状况:大多数企业建立健全了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能保障职工依法参加工会组织,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能通过工会或推举的职工代表与企业主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特别是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能采用职代会“投票表决”的议事方法进行表决。能建立厂务公开工作制度,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列入公开内容。
    二、存在的问题
    1、在劳动权益方面。一是商品零售业和餐饮娱乐服务业行业、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二是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主要表现为程序不规范,合同文本不规范,少数企业主在劳动部门提供的合同文本中,插入侵犯职工权益条款。三是劳动合同的履约不够规范。部分私营企业主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行为,有一定的随意性。四是部分企业存在延长职工劳动时间的问题。
    2、在经济权益方面。分配机制不尽合理,有的企业存在“重资本、技术和管理,轻劳动”的倾向,普通员工收入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相比明显偏低,悬殊过大。少数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工资不长,有的还存在无故克扣职工工资的现象。工资发放不规范、改制企业职工经济补偿标准过低的问题依然存在。
    3、在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卫生权益方面。参保率不高、不缴、少缴或欠缴社保费的现象仍然存在,少数企业生产环境差,对存在的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整改;对职工劳动安全卫生重视不够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4、劳动执法监察力量不足。到2005年底,全市各类企业达4万多个,而市劳动执法监察支队现有个8个编制,到岗5人;四个城区没有专业的劳动监察执法队伍。面对十分繁重的劳动执法监察任务,市区两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普遍感到力不从心,导致执法力度不大,监察不是很到位。
    三、几点的建议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对《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的宣传,不断增强企业主的法律意识,促使他们提高依法经营管理企业水平;不断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是要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履约的监管。市政府要加强对《劳动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和指导,重视我市劳动监察力量不够的实际问题;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度签订及履约情况的监管和执法监察力度,解决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以及随意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等问题;加强劳动合同纠纷的仲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二是要保障职工合理的劳动报酬。要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正常合理的工资调整机制,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无故克扣、拖欠职工工资问题。要发挥劳动三方协商机制的作用,保证职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三是要重视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加大对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状况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措施,加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力度,搞好劳动保护,改善生产条件,避免出现职业危害和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四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各项制度。要加大对社保政策的宣传,加大社会保险的稽查力度,强化征缴措施,对尚未参保、部分参保及长期拖欠社保费的单位要依法给予处罚,督促尽快参保,实现效益好的企业全缴“五险”,困难企业确保养老、医疗保险的缴纳。
    3、进一步规范改制企业行为。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提高改制的透明度,改制方案要经职代会审议,听取职工意见,职工安置方案要经职代会审议并通过后方能实施。要加强企业改制后的管理监督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改制方案,对不兑现改制承诺,不履行职工安置方案,不偿还职工内债,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改制企业,要及时纠正。
    4、努力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工会组织的工作,努力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的建设,依法建会,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支持基层工会组织大胆地开展工作;要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搭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平台;加强以职代会为核心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建设,做到企业的重大事项让职工参与决策,职工的切身利益向职工公开,让职工明白。

(作者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内务司主任委员)
责任编辑:王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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