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立社会化维权机制 提高工会维权水平
李香华
创新维权机制,提高维权能力,是工会组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更好履行社会职能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需要。近年来,黄石市总工会围绕“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努力建立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的工作格局,切实提高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初步建立了社会化维权运行机制。
一、完善社会化维权组织网络
近两年来,黄石市各级工会以贯彻落实省、市委召开的工会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寻求人大、政府、政协的支持,努力形成市、县(市、区)基层三级职工维权网络,并通过建立领导机构,制定相关文件政策,建立工作责任机制,开展维权系列活动等措施,把维权的职责落实到各有关单位,形成社会化维权网络体系。
在市级维权网络体系层面,去年年初,市委专门召开全市工会工作会议,对工会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不久,市委又出台了《中共黄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这对促进黄石各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形成维权合力给予了有力的组织和领导保证。在这一背景下,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处理工作的意见》,凸现工会作为协调劳动关系产物这一基本特征,搭建有工会、劳动保障、宣传、安监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架构,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切入点,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市总工会深入研讨,出台了“创新维权机制、构建和谐黄石”总体思路,提出了黄石市职工维权社会化“二三三三”系统工程。此系统工程的出台,既是工会贯彻市委文件精神的具体化,又为工会与相关职能部门互动协作提供了工作切入点和抓手,形成了“工会搭台、部门唱戏、共同维权”的新格局,受到市委高度重视,并全文转发。在县(市、区)级维权网络层面,截止目前,全市6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职工维权服务中心,开通了职工维权热线电话,建立了专兼职相结合的维权工作队伍,有的还聘请了律师顾问组织,形成集劳动争议咨询、调解、仲裁、诉讼为一体的维权通道。在基层维权网络层面,全市49个乡镇街道全部聘请了工会协理员,有的乡镇街道还建立了维权工作服务站。目前,全市有812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459个单位建立了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全市共培训了5672个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目前,我们正在对全市2.7万名职工代表进行大规模培训,以进一步提高其参政议事,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二、搭建社会化维权工作平台
一是搭建黄石市潘兰英职工维权服务热线平台。去年9月13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总的大力支持下,黄石市潘兰英职工维权服务热线正式开通,并与全国工会联网的“12531”职工维权服务热线合并,既打出了全国第一个以全国劳模命名的职工维权热线品牌,又整合了职工维权“12351”热线的资源,同时进一步架起了党和政府与职工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畅通了职工信访渠道。热线开通以来,较好的收集并反映职工的愿望和诉求,并帮助解决了一大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维护了职工队伍的稳定。
二是搭建“5·18”全市职工维权日活动平台。从今年开始,黄石市将每年的5月18日确定为全市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活动日,在活动日期间,通过开展法律咨询、访谈、对话、案例分析、进行法律知识宣传等形式,引起全社会共同关注职工的切身利益,形成良好的社会化维权氛围。此外,与有关部门联合,大力开展职工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开展“安康杯”劳动安全竞赛,推广“一法三卡”劳动保护经验,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和法制宣传,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开展技术比武、劳动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好地发挥广大职工在“十一五”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三、完善社会化维权联动机制
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创新维权机制,构建和谐黄石”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正副组长,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14家单位为成员。市委明文要求:要充分发挥有利于职工维权的社会资源,形成全社会、各方面相互联动、共同维权的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黄石市潘兰英职工维权服务热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市人大、市政协与市总工会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并组织开展了职工权益落实状况的视察活动。在今年黄石“两会”上,市总工会提交的关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建议被市人大常委会列为第一号建议案,市政协安排市总工会在大会开幕式上就职工维权问题作大会发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家协会与市总工会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市国税部门帮助实施了代收工会经费工作,增强了工会依法维权的经济实力。市工商部门在企业登记和年检中将是否成立工会组织作为必须条件,促进了工会组织的建立。目前,围绕工会组织开展的职工维权系列活动,14家成员单位立足于本部门职责,围绕职工维权工作重点,全部制定了职工维权工作方案,做到领导、经费、人员三落实,并与市总工会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向市职工维权办报告维权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职工维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建立社会化维权评价体系
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层面,市总工会与有关部门联合,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为抓手,通过规范企业劳资行为,变事后的被动维权为事前的引导规范,建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督促企业履行应有的社会职责,实现“劳资和谐、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目标。在相关部门履行维权职能评价层面,市职工维权办制定具体工作目标,与有关部门签订《职工维权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并争取与行风评议有机结合起来,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在工会自身履行维权职能方面,各级工会干部以“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协调劳动关系专家”的标准和要求,努力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并通过工会干部职业化、工会主席常任制、工会主席直选制,不断深化工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拘一格选拔优秀工会干部人才。同时建立工会干部维权约束和激励机制,建立工会干部维权保障金,对维权工作不力的工会干部采取必要的责任追究措施,对在维权工作中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给予支持和帮助,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在社会舆论导向维权评价方面,凡是劳动关系不和谐的企业,其企业及企业主不得授予各种荣誉或信用等级。同时,大力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让企业主认识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社会责任,构建和谐企业对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社会氛围。
(作者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责任编辑:刘小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