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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农村 促进新发展
编者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最新诠释,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举措,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全面、系统、庞大的工程,如何破题、如何建设,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以下几篇文章,作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对新农村工作作出了有益的思考,现刊发如下,以开启大家的思维、推动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
财政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定位
黄明葵 陈 瑶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起步年。随着国家一系列支农政策的出台,日益突出的“三农”问题必将得到进一步缓解。财政部门如何重新进行职能定位,值得我们各级财政工作者深思。笔者以为,新时期的财政部门必须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要确保对农民和农业的高投入
中共中央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围绕这一目标,财政部门一是要认真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支农工作方针,加大对农村基层的转移支付力度,除逐年加大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力度外,还要集中财力大力支持农业项目及科技改造,真正把“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具体来说就是要确保“三高”,即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二是切实做好失地农民的补偿工作。目前为了城市的建设和工业发展,每年从农民那里征用的土地将近20万公顷,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如何对待这些失地农民?这就需要我们财政部门认真研究补偿政策,适时引进市场机制,适当提高补偿标准,认真落实补偿资金,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经济补偿问题。三是要切实帮助农村和农民转变观念。“以工补农”作为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手段,是促进城乡统筹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但是,仅仅有这一手还不够。因为要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城乡统筹,其前提就是农业、农村要有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产业,农户要成为真正有活力的经营主体。因此新时期的财政部门必须紧紧围绕农村财源建设,在“放活”上大做文章、做大文章,通过宣传发动、政策联动、利益驱动、典型带动切实帮助农村和农民转变观念,因地制宜地制定符合各地实际的发展战略,从而有力推动农业产业化。
二、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公用事业发展滞后的现实问题,确保农村发展的基本需求
我们可以说中国如今有一个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一批比较漂亮的现代化城市,但是我们不能说中国实现了现代化。为什么?就是因为我们农村的面貌还很差,城乡之间的差距还很大。要解决这一问题,唯一的途径就是加快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框架建设的主体,必须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的现实问题,确保农村发展的基本需求。一是要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事业的投入,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就医方面的差别。尽管目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减免及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但教育、卫生资源在城市与农村之间配置的巨大差异,在事实上造成了农村与城市的不公平现象。因而财政要加大投入,切实加大农村教育、卫生资源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教育卫生资源在农村和城市之间配置的合理化。二是要加大农村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道路建设应放在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首位,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调整基础建设资金支出结构,适时引导外部资金的流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三是要加大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农业是受自然条件影响最大的产业,农田水利基础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农业的收益,各级财政一定要逐年加大的投入,充分利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这一机遇,切实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最大效益,帮助农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三、加大农村社会保障的制度化建设,切实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通过近20年的建设,我国在城镇普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相比之下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显得尤为落后,这也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如何在农村建立一套较为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这将是财政部门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据统计,我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有2亿人,而其中只有40%参加了养老保险,就是这40%的参保人员,近两年的退保率也达到了60%。可以说他们绝大多数人的老年生活是没有保障的,若干年后将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财政部门要下大力气加大这方面的制度建设。二是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步骤实现从低标准、广覆盖逐渐向高标准、全覆盖的转变,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救灾、救济制度,实行农村低保制度,为农村特困人群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作者单位:黄石市财政局
, 中行黄石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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