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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大事要言]
关键在务求实效

[本刊特稿]
转变作风抓落实 优化环境促发展
政府工作报告(2006年2月15日在黄石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切实履行人大职能 推进黄石“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做好新时期政协工作 推进和谐黄石建设

[领导专论]
宣传贯彻“一法一条例”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双学专栏]
打铁更须自身硬 学用结合保平安 ——贯彻学习“一法一条例”主要作法
学习贯彻《湖北省信访条例》 依法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
学习贯彻党章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专题报道]
创新机制 创新思路 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磁湖观潮]
谈茶楼喝茶

[政策文件]
黄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黄石史话]
女游击队长焦子英

[市情通报]
2006年1-2月份全市主要经济指标

 
 
 
2006.03/总第27期
 
 

宣传贯彻“一法一条例”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中共黄石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 黄浩军

    《湖北省信访条例》已由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5年11月26日通过,自2006年2月1日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代表大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湖北省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对于规范信访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黄石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深入宣传贯彻《信访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突出抓好“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优化环境”三件大事,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们既处于“发展黄金期”,也处于“社会矛盾的多发期”,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
    第一,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在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条件下,人们受各种思想观念影响的渠道明显增多、程度明显加深,行为方式和社会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经济上、政治上、文化上的诉求越来越多,客观上对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我国正处在人均GDP在1000美元至3000美元之间,这样一个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关口”。如果在战略和政策上把握得当,经济可以迅速起飞,社会可以平稳进步;如果处理不好,也可能造成经济停滞、社会动荡。因此,化解各类矛盾、解决各种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将非常繁重而艰巨。
    第二,群众信访活动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信访总量持续在高位运行,越级访、集体访数量增幅较大。二是组织化趋势增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联合上访、越级上访、进京上访增多。三是重复访比例较大,反映的问题相对集中。四是涉及面广,主体成分多元化,涉及城市、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等诸多领域和不同群体。五是非正常上访大量增加,有些上访人员的言行比较激烈,围堵党政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交通等过激异常行为时有发生。这些情况表明,如果群众的信访诉求处理不好,个体问题就可能演变成群体问题,局部问题就可能演变成全局问题,非对抗性问题可能演变成对抗性问题,一般信访问题就可能演变成政治问题。
    第三,当前信访工作实际中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地区和部门信访工作主体责任不落实,遇到信访问题向外推、向上交,办理信访事项时敷衍塞责、推诿拖延,没有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二是少数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三是有些地方和部门对过激、违法上访处置不力,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削弱管理、害怕管理甚至放弃管理的现象。四是信访工作组织网络不够健全,信访渠道不够畅通,工作程序不够规范,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信息反映不够灵敏,造成工作被动滞后。
    为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市委、市政府在春节后提出集中两个多月时间,在全市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一法一条例”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牢记为民宗旨,切实转变作风,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好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依法、文明、有序地反映信访诉求,实现全市重复上访、非正常上访、赴省进京集体上访明显减少,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社区居民为重点对象,以“一法一条例”为主要内容,采取学习培训、专题讨论、宣传宣讲、社会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一是要加强对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全员培训的要求,组织全市机关干部职工和村、社区干部认真学习“一法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信访条例》、《社团管理条例》和黄石市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等相关规定,并在全市各级机关开展以“宣传贯彻条例、改善服务态度、构建和谐黄石”为主题的学习讨论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和深入讨论,增强全市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宗旨意识,规范各级国家机关机关的职能行为,坚持依法办事,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重视运用法律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依照《信访条例》来指导和做好信访工作。二是要加强对基层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集中学习、开辟宣传栏、刷写宣传标语、拉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认真开展“一法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向广大群众进行直观、生动、有效的宣传,使《信访条例》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县(市、区)要组织基层党政负责同志、司法工作人员、信访工作人员及宣传文艺骨干组成宣讲团,深入到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群体宣讲“一法一条例”。各基层单位要组织干部对重点信访人员逐个上门宣讲,或者召开座谈会、恳谈会,采取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等形式,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有序的方式反映诉求,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积极营造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的舆论氛围。《黄石日报》、《东楚晚报》、黄石电视台、黄石电台等主流媒体要开辟“一法一条例”宣传专栏,全文刊发“一法一条例”,分期解读“一法一条例”,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学习宣传“一法一条例”的动态。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多宣传信访工作的基本程序、信访人的行为规范和权利义务,多宣传依法信访得到及时解决和违法上访受到严肃处理的典型信访案例,多宣传各地各部门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成功经验。同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信访问题的及时解决。

    三、严格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要把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紧密结合起来,以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的好坏来检验宣传教育工作成效。当前要着力围绕以下五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坚持畅通信访渠道与维护信访秩序并重,努力建立信访新秩序。畅通信访渠道是保障公民权利、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措施。只有渠道畅通了,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只有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才能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也才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坚持创新机制与强化责任并举,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排查调处、督查督办等工作制度,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同时要严格责任追究,把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方面,要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工作,正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依法信访的权利,为人民群众主持公道和正义。另一方面,要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行使权利的同时,要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认真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自己的意见、建议和问题,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对那些不依法信访、无理取闹、又不听劝导的上访人,要严肃批评教育;对少数违反法律法规,借上访之名,扰乱正常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置。四是坚持依法办事与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必须贯彻民主与法制的精神,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十分重视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注意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五是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坚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现实利益的行为。要自觉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群众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真正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本文根据作者在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编辑而成,标题为编者所加)
责任编辑:吴 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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