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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为构建和谐黄石作贡献
张志义
宗教在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将长期存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积极做好引导工作,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既有利于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也有利于社会和谐进步,同时也有利于宗教自身的存在和发展。
黄石市作为湖北省宗教工作重点市之一,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天主教五大宗教,信教群众近20万人,已经登记开放的教堂、寺庵、宫观共448处。因此,我们必须从黄石市宗教工作的实际出发,在为构建和谐黄石新的历史时期,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有效途径。
一、从黄石的实际情况看,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职责,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要建章立制,进一步把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对此,黄石市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黄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和谐黄石”,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处理宗教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把宗教工作作为统战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是在全市统战系统开展“查、改、建、树”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将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职能、法定审批项目、办事程序及工作人员职责、电话等公布于众,让群众了解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办事程序及所需材料,切实方便群众,同时推行首问负责制,并聘请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的会长为行风建设监督员,定期召开“挑刺会”,针对工作中的不足,采取整改措施。从而切实转变部、局机关的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为群众做好服务。二是切实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保证正常宗教活动的有序进行,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我市成立了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各个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调动村及城镇社区积极性,形成了在市、县(市、区)、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
以乡(镇)、街道党委、办事处为主导,
以村及社区为依托,共同参与,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同时,健全了各项宗教制度。三是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责任制和三防工作,签订安全防范责任书,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危房和安全检查工作,排除隐患,责任到人,真正维护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人身安全。
(二)利用宗教自律与操守的心理,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采取了多种形式,对宗教界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一是举办多种形式的宗教教职人员和宫观管理人员研讨班、培训班,认真学习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二是利用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对信徒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多次举办宗教界座谈会,深入揭批“法轮功”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的本质。三是利用重要节日、纪念日适时进行宣传教育,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三)坚决打击披着宗教外衣从事非法活动的各种犯罪分子。近年来,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的国际性、民族性、复杂性,
内外勾结,攻击中国共产党,攻击社会主义制度,从事颠覆人民政权的活动。国内不少敌对分子,打着宗教的旗号,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破坏社会生产,扰乱社会秩序,攻击计划生育政策,离间民族关等等。对此,我们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方针,对我市的宗教界事务加强了管理。
二、从宗教自身的积极作用来看,积极引导宗教主动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必须因势利导、循序渐进
(一)弘扬宗教的优秀文化传统,丰富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宗教文化又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千百年来,不论是土生土长的宗教,还是国外传入的宗教,都逐步汇入中华文明的汪洋之中,在不断的传承与流变中,形成了延绵不绝的优良传统。因此,我们必须深入挖掘宗教本身的优良传统,使之服务于社会主义社会的文化建设。同时,利用宗教的文化理念,鼓励宗教界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的解释,使宗教文化与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相适应。我们要积极挖掘并动员宗教界深入广泛地挖掘宗教教义中有积极意义的内容,并且加以研究,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做出符合社会进步的解释。这样既可以使宗教教义的文化品位得到提升,又可以使宗教文化与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互相揉合,与时俱进。
(二)充分发挥宗教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道德伦理功能。当今,宗教的怜悯、慈爱、平等、超越自我等理念,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等戒规,在维护和平反对战争、维护人类尊严反对宗教歧视、维护社会正义,发展社会公益、构建普世伦理以及遏制物质主义、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生活方式和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思潮方面,可以发挥其积极的道德影响。宗教道德中主要内容都体现了抑恶扬善、慈俭济人、怜贫悯疾、奉献社会的精神,还有一些内容,如道教提倡的热爱自然、保护·环境,伊斯兰教重视商业和金融流通,主张经商诚实公平等,都是与现时代社会发展的趋势,与我们所提倡的精神文明是合拍的、基本相通的。毫无疑问,这样的情况将有助于我们认识宗教及其影响(道德影响)存在的长期性,并进而重视宗教文化研究,全面认识宗教和宗教道德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功能作用,为推进和谐黄石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弘扬宗教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引导宗教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各宗教都主张现世与来世的统一,更注重现世的努力,造福社会,体现了积极的入世意识和入世精神。在黄石,我们充分利用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天主教五大教的办教主旨,号召他们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各大教在扶贫助困、抗洪救灾、捐资助学、希望工程、修路架桥等方面,
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和好评。据不完全统计,各大教踊跃开展慈善捐款活动,从1998—2005年就为社会公益事业捐款捐物近8000多万元。
(四)开发宗教文化资源,促使宗教为黄石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宗教也有自己的舞台来推动经济活动的发展,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宗教生态旅游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我市佛教圣地东方山开发宗教生态旅游前景十分看好。东方山地处黄石西陲,南连幕阜,北带长江,峰峦叠秀,林壑幽深,为鄂东佛教之名山。开发佛教生态旅游不仅以可壮大黄石市旅游事业,而且可以带动餐饮业、交通运输业、文化产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构建和谐黄石提供稳定的力量,我们在具体的宗教工作实践中已经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果,但是依然任重道远。除了需要不断拓展相适应的广度、丰富其内涵外,还要拓展其适应的深度。我们必须在宗教工作的实践中,
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地探索、不断地适应,在适应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适应。从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更好地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黄石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市民宗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