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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全力打造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体系

    十七大报告指出: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按照十七大的要求,加强和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实现“人事人才”向“人才人事”位移的重要举措和艰巨任务。因此,要打造“三个体系”:

    一是强化意识、廓清关系,着力打造构建人才人事公共服务的思想体系。要明确主体意识。明确黄石人才市场是我市社会公益人才服务代表的主体地位,要进一步做大、做强,发挥主渠道作用,通过各项人才公共服务稳固其在人才结构调整、人才资源配置上的主导地位。要强化服务意识。黄石人才市场要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为主,不断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领域,同时坚持有限成本收费,逐渐实现无尝服务、非利运营。要树立竞争意识。引导黄石市人才市场在“治理结构、业务流程、运营模式、人员培训”等层面与民营机构一样竞争发展,不搞行业垄断。要廓清两种关系。黄石人才市场与黄石市政府是委托与被委托、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黄石市人才中心是为我市公共人才服务提供政策落实、项目和市场不愿意参与的非赢利性项目等方面的全社会服务,而经营性人才市场则是承担特殊性、个性化和成本较大的人才服务项目。

    二是制定标准、明确规范,着力打造融合贯通的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市场体系。目前,黄石提供人才公共服务的机构有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市场、劳动部门所属的劳动力市场、教育部门所属的毕业生就业推荐中心。这三个部门的服务机构,在各自的功能设置、服务对象和业务分工上既存在互相交错,又存在真空地带,需要政府按照十七大关于“加大机构整合的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的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对所有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改革进行统筹考虑,统一整合建立精锐的机构团队来主导人才公共服务,并鼓励民营资本参与人才公共服务项目。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统一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程序和服务管理规范。

    三是减少收费、优化服务,着力打造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开发和公益的兼容体系。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应该是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是,黄石人才人事公共服务有些项目还需要收取一定的成本费用或工本费,如黄石人才市场对企业和大中专毕业生以及社会流动人才的档案管理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这就使得许多服务对象十分困惑和不理解,既然档案管理关系到人才安全,是政府授权才能开展的业务,理应由国家财政出钱,而不应该由企业和个人出资。而黄石市人才市场也有自己的苦衷,近几年,为了事业的发展他们不断增加了基础设施的投入,资金的来源基本上是自筹,再加上人员工资、事业经费完全是自理,所以收费养人收费养事是不得以为之。而劳动部门的劳动力市场则因为是财政全额投入不存困难,所以已经实现了档案管理零收费。建议政府通过3——5年的努力,全部取消人才人事公共服务收费,所需要的费用全部由同级财政专项列支或由人才开发资金列支。要不断实现人才人事公共服务方式的人性化,对各项与人才密切相关的政策进行事先听证、执行前的预告服务,对新的流程实行预演操作,及时修正服务的步骤,让人才服务成为一种具有浓厚人情味的人际交往服务。主动为非公经济领域提供最新的人才人事政策,主动及时地跟踪企业用人需求,做到上门服务、跟踪到底,满足企业和人才被关爱、被尊重的需要。

    当前,要强化人才人事各项工作的监督,保障人才人事领域的公平正义,全面推进人才人事依法行政行为,努力实现人才人事服务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促进和谐人才人事工作局面的形成。

    (一)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在提高人才人事法制化水平过程中体现公平正义

    在立法和执法过程中,对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要同等保护,切实提高人才人事工作法制化水平,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从法律层面确保整个社会人才开发和管理的规范运行。

    一是健全和完善人才人事执法责任制。要建立行政执法追究制度,不断提高人事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化解矛盾和做好信访的能力。同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不断加强法制监督。

    二是继续规范申诉控告工作,不断完善公务员权益保障机制。《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强化了申诉控告的法律地位,在申诉范围、申诉程序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进一步规范申诉控告工作,畅通公务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渠道,也是强化人事纠纷诉求调处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是充分发挥人事仲裁的积极作用。我市的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曾经在全国有影响、全省有位置,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这种既不同于司法审判、又不同于行政裁决的准司法行为,把人才人事开发管理过程的各类矛盾消除在萌牙状态。

    (二)按照和谐社会要求,在积极稳妥推进各项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中体现公平正义

    重点推进相关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和谐人才人事。在制度建设上,既抓好难点问题的突破,又注意配套政策的衔接,实现由局部改革、单项突破向综合配套、整体推进。在出台涉及人才利益的重大制度时,充分论证,科学决策,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积极稳妥推进各项人事制度改革。妥善处理好《公务员法》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才引进政策调整等各项制度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一是稳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保持黄石事业单位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突出抓好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事业单位选用人制度的完善。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维护和保障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才人事公平正义。

    二是深化人才评价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人才评价机制,建立能客观反映专业技术人才业绩成果的评价指标;增强人才评价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民主性,保证人才评价的客观与公正;深化职称评聘制度的改革,真正实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价和职务聘任相分离,大力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的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进程,完善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任的管理模式。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资格认证体系。

    三是完善人才人事政务公开制度。坚决贯彻落实《人事部政务公开规定》和《关于人事系统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着力解决公开随意性大、流于形式等问题。对行使人才人事行政权力办理的各项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工作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一律予以公开。建立并不断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考核评议、新闻发布、责任追究等制度,保障人才人事政务公开的有序推进。

    (三)加强人事自身建设,在建设奋发有为团队彰显公务员精神过程中体现公平正义

    各级人事部门在推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必须首先实现自身的和谐,培养队伍团结合作共同进取的精神,并在构建公平正义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体系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鼓励人才人事工作者争做实践公务员精神的表率,进而在整个人事系统形成一个政令畅通、人和气顺、运转有序、生机勃勃的工作机制和良好氛围。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内部环境,以制度规范人事内部管理,创新内部选人用人机制,营造充满生机活力、追求卓越的工作氛围,给每个人机会、给每个人舞台,建立健全具有人事系统特点的、公正公平的晋升机制、培训交流机制,做到人尽其才,各尽所能。

时间:08-03-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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