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对新时期信访工作作出的准确定位。如同市场在市场经济中对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的作用一样,信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主要体现在,做好信访工作,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尤其是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了解社情民意,发挥窗口作用。信访工作是社情民意的温度计和晴雨表。不仅每件来信、每起上访反映了群众的意见、愿望和呼声,就是建国以来的三次信访大潮,无不都是群众心声和社会矛盾的凸现和反映。第一次是1979年至80年代中期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的时期,信访量相对于文革前夕,有一次“井喷”,这一时期群众信访活动的复萌和迅速增加,反映了我国民主政治体制改革引发的长期受压制的各类政治冤案和社会矛盾的爆发。第二次是90年代初期,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群众主要反映企业领导干部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穷庙富方丈”成为当时信访工作的热点、焦点,信访量曾一度“飚升”。第三次是90年代中期至世纪之初,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纵深推进,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一些企业在改制中不规范,群众集体上访曾大面积发生,反映的主题是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得不到落实。此后,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全国各地信访量一直在高位运行,居高不下,反映社保医保、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占、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军队退役人员、环境保护、干部作风等诸多问题象一个万花筒在信访窗口得到充分地显现,这段时期信访量之大、人数之多、行为之激烈,被新闻媒体称之为“信访洪峰”。各个时期的信访问题,反映的是社情民意的信号,折射的都是当时的社会矛盾,为党和政府号准时代的脉搏,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赞成什么、反对什么,掌握和谐社会建设的难点、重点问题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二、宣传教育疏导,发挥减压作用。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形式十分复杂,尤其是群体性事件,往往是参与者的合理诉求与表达的不合法手段交织,多数人的合理、合法要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群众的自发行为与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交织,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十分讲究方法和策略,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我们要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通过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让群众了解党和政府工作的中心和时代的大局,帮助群众了解政治、经济和社会形势,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各方面为改革发展所做的工作;引导群众正确对待发展了的时代,正确对待竞争、正确对待个人和国家、他人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正视现状、正视困难,以宽容、平和、理性的态度融入现代社会;教育群众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认真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教育群众理性、有序、依法信访,善于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和风细雨,情理并重,通过教育疏导、释疑解惑,理顺情绪,推动积极因素,转化消极因素,消除不利因素。
三、反馈意见建议,发挥渠道作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群众的智慧,群众来信来访中蕴含着大量的聪明才智和真知灼见,这是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的宝贵资源。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是我们工作的薄弱点和改革的重点,也是各级领导关注的焦点。信访部门从零碎的、分散的来信来访件筛取有价值的信息,并定期对信访信息进行分析,做到由“偏”到“全”,反映出事物的概貌;由“零”到“整”,反映出事物的过程;由“粗”到“细”,反映出事物的内在规律;由“多”到“少”体现出量到质的飞跃。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变缺为全、化浅为深,并注重对普遍性、倾向性的信访问题加强调整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使信访资源变为决策优势,为领导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下访、公开接访等工作制度,通过开通信访绿色通道、热线电话、网上信访等方式,加大人民建议征集力度,不断畅通信访渠道,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以各种方式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信访干部要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紧贴领导关注的重点,把握工作中的难点,聚焦群众反映的热点,练就一双“慧眼”,做到快发现、快捕捉、快筛选、快传递,敢于亮牌子、树靶子,不怕“捅漏子”、“丢面子”。做新时期的拓渠人和清淤者。
四、解决合理诉求,发挥纽带作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权利救济机制。为信访群众办实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信访工作的核心和根本落脚点,也是党和政府设立信访救济机制的初衷和出发点。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始终是贯穿于信访工作的一条主线。对于符合政策法规的,要及时予以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说明原因,取得群众的理解和谅解,并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对部分合理的要求,哪怕只有百分之一合理的,也要落实到位。对要求不合理但有实际生活困难的,要采取救助与救济等多种途径,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同时,要善于从群众信访中反映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中,及时完善各项政策,将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和大部分人的承受程度相结合,充分考虑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充分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从政策层面上批量性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从而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中搭起一座连心桥。
五、服务党风廉政建设,发挥监督作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监督,监督是国家和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监督包括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而信访工作是群众监督的重要体现形式。《信访条例》也赋予了信访者提出批评、控告、检举和揭发的权利,同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信访监督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决策方面的监督,是对党和政府决策检验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决策补充和完善的重要途径。二是工作方面的监督,督促各级机关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时克服缺点,纠正错误。第三,对执法情况的监督。通过对各级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控告、批评和揭露,防止滥用职权、贪赃枉法。第四,对党员领导干部道德品质和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实践证明,在反腐败斗争中,群众的信访举报是揭露丑恶腐败问题的重要渠道,有80%以上的大要案是通过信访举报后被揭露出来的。当前,信访工作机构要与组织、司法、审计、纪检、宣传等部门结合起来,形成强大的监督体系,发挥总体优势,形成监督合力。对群众信访举报中,反映问题较严重的,交由纪委进行立案审查;够不上立案审查的,交由组织部门调查核实,进行诫勉谈话;对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应移交司法部门,进入法律审理程序。同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参与案件的调查处理,让群众监督真正落到实处,使信访监督更好地为党风廉政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