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向谁要求赔偿?

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