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调解的投诉有哪些?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一)消费者撤回投诉的;(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三)消费者在调解过程中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四)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五)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