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电话机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不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可以向哪些部门投诉?

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质量投诉机构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投诉。 依据:《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七条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质量投诉机构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投诉,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