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移动电话机)销售时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手机(移动电话机)销售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开箱检验,正确调试,当面向消费者交验移动电话机商品;(二)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三)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四)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三包凭证应当准确完整地填写(见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并加盖销售者印章,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 依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五条(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