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中使用了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如何查处?
由工商部门依《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查处。 依据《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二)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发布广告违反本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