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困难职工的条件是什么?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30%以下的职工,由于本人及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因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患有大病、重病、慢性病,年医疗费个人累计支出超过家庭年收入的50%;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以外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支付学费超过家庭年收入的50%;由于天灾人祸等原因,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支出超过家庭年收入的50%;因上述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