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从业资格证的营运车辆如何处罚?

1、处罚依据:《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2、处罚种类:暂扣车辆、罚款 3、执法流程:按一般程序执法。即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或者违法转让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责令改正,按每辆车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