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全检查不达标的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如何处罚?

1、处罚依据:交通部《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2、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3、执法流程:按一般程序执法。即未定期对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及其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的;由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