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

1、许可范围: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下列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或者活动的,应当在进行作业或者活动前报海事管理机构批准:(一)勘探、采掘、爆破;(二)构筑、设置、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三)架设桥梁、索道;(四)铺设、检修、拆除水上水下电缆或者管道;(五)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六)航道建设,航道、码头前沿水域疏浚;(七)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 2、许可条件: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当征求海事管理机构意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经其他部门审批的,还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所需申请材料:(一)《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审核申请书》。(二)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准文件及其复印件(需办理批准手续的项目)。(三)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四)施工作业/活动方案;已建立安全及防污染责任制、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证明材料。(五)与施工作业/活动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及其复印件(规定必要时)。(六)施工作业单位的资质认证文书及其复印件。(七)施工作业/活动船舶的船舶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及其复印件(如施工船舶不在本辖区可不提供原件)。(八)已通过评审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规定必要时)。(九)航行通(警)告发布申请(规定必要时)。(十)专项维护申请(规定必要时)。(十一)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4、法定期限: 30工作日。 5、承诺期限: 20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7、证照批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 8、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决定→送达→办结。 9、办理窗口地址、联系电话:黄石市黄石港区延安路28号,0714-651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