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一、许可范围: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二、许可条件: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三、所需申请材料: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三)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五、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七、证照批复名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八、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决定→送达。 九、办理窗口地址、联系电话:黄石市黄石港区延安路28号,0714-651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