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国内水路运输经营(企业从事省内经营性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个人从事省际、省内普通货物运输)许可?
1、许可范围:国内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的实施机关、承办机构、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数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流程及相关表格、联系方式、办理地址等。适用于国内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的受理、审核、收费、发证工作;
2、许可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2)有符合《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船舶,并且自有船舶运力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
3)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其中申请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有可行的航线营运计划;
4)有与其申请的经营范围和船舶运力相适应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
5)与其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占全部船员的比例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
6)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所需申请材料:
1)企业从事省内经营性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 a、水路运输企业(船舶)开业申请书; b、工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c、法人股东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个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d、公司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从事省内经营性旅客运输的还应有水路运输经营资质评估报告;e、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包括经营区域和业务种类。申请从事省内经营性旅客运输的还应当有班期、班次以及拟停靠码头等可行的航线营运计划的可行性报告;船舶停靠、旅客上下船所必需经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安全设施;f、办公场所房产证复印件和租房合同;g、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和分工的文件;h、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一览表及身份证、简历表、职称或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i、企业经营船舶所需要求达到比例的高级船员一览表及身份证、简历表、职称或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j、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制度规范(有DOC证书或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视为建立);k、自有船舶的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船检证书、最低配员证书复印件(自有船舶运力不低于5000总吨),普通运力备案文件(新建船舶开工建造后15个工作日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运输管理部门备案)或船舶营运证注销证书。 l、申请从事省内经营性旅客运输的还需提交经营人投保的承运人责任保险或相应的财务担保证明;
2)个人从事省际、省内普通货物运输 a、水路运输企业(船舶)开业申请书;b、工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c、法人身份证复印件;d、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制度规范;e、自有船舶的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船检证书、最低配员证书复印件,普通运力备案文件(新建船舶开工建造后15个工作日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运输管理部门备案)或船舶营运证注销证书(且船舶自有运力不超过600总吨);
4、法定期限: 30工作日。
5、承诺期限: 30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7、证照批复名称:《水路运输许可证》。
8、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决定→送达→办结。
9、办理窗口地址、联系电话:黄石市黄石港区延安路28号,0714-651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