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落实国家政策的迫切需要。从2002年起国家、省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指出“在城市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交通运输工具),均应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目前国内大多城市实行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体现了“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有利于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增强广大市民、单位对保护环境履行应尽义务的责任意识。提高全民环境卫生意识,促进环卫行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以利于垃圾处理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