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出台以来,居民如何办理退费?
自新的《管理办法》出台以来,对于连续4个月(含4个月)无人居住,每月水量为零且累计电量低于5度的用户,凭空户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单据可直接办理退费,不再由所在社区开具证明;对于连续6个月(含6个月)及以上水量为零的用户,不用到大厅办理退费,垃圾收费系统识别后可自动取消收费;对于烈属户、城区低保户,相关证件经自来水公司审核后,信息反馈至垃圾收费系统,由系统对其生活垃圾处理费直接进行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