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剩余法定劳动年限);合伙及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贷款按季(月)支付贷款利息,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本。
来源:市人社局 时间:2024-02-14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剩余法定劳动年限);合伙及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贷款按季(月)支付贷款利息,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