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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大冶市    时间: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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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1-28031 分类县市区
发布机构大冶市 发文日期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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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开2020年大冶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9号总部经济中心2号楼,电话:0714-318807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大冶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黄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黄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大冶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周密部署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完善政务公开相关机制。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抓好工作统筹。明确机构、责任,强化组织保障,市政府办公室为本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具体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指导和督促乡镇(街道)建立健全村(社区)级事务公开工作机制。

(二)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各行政机关按《条例》依法履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职能。按照法定事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的要求,提高公开时效。重点做好《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的贯彻落实工作。积极推动基本信息公开、其他重点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

(三)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我市对现存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开展集中清理及整改工作,并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应用,督促其及时更新工作。

(四)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平台的日常运行和信息发布。通过季度与年度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四、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0起,因其他原因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如下表: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个别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中重视度不够,存在主动公开意识较弱、依法履职意识较淡薄等问题。二是公开渠道不畅,有的部门主动公开载体有待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不畅。三是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流动频繁,专业知识参差不齐,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推进不平衡。

2021年,我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多角度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深化“互联网+政务公开”理念,着力推进大冶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市镇村”主动公开体系,进一步畅通主动公开渠道。二是完善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各乡镇、各部门与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协调、沟通工作机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为抓手,逐步完善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三是强化学习宣传培训,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广泛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先进经验学习交流和业务培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