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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物流)工业园区2018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时间:2019-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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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19-01325 分类市政府部门
发布机构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9-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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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新港园区认真开展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2018年,全区紧密围绕本年度中心工作,据不完全统计,主动通过政府网站、广播、公示牌、传单等各种方式,公开党务、政务信息600余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工作动态500余条;通过网站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便民信息等信息20余条;通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公开村(社区)党务、村务、财务、服务内容,以及贫困村两委班子、村里理事会、驻村工作队、贫困户、结对帮扶、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后进整顿等扶贫攻坚信息800余条。

园区18个村、社区不定时公开房屋征收、土地流转等群众关切的信息;新港、尧治两个贫困村均制作展板公开了扶贫攻坚相关信息5份;卫生院每季度通过公示栏公开医疗卫生信息1次。

此外,通过人代会向人大代表公开年度工作情况1次,公开财政资金信息1次。

二、积极拓展公开形式

(一)在规范信息公开栏、宣传栏、公开信、告知单等方面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提高信息发布实效,让群众更直接、更便捷地知晓政府工作情况。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坚持每月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最新信息、动态。

(二)充分利用《黄石日报》、《今日阳新》等媒体公开报道园区信息,向社会宣传公布园区发展规划、发展动态、重大项目进展等信息。

(三)认真调查处理网站政务平台信件,限时回复群众咨询、投诉,进一步加强园区网上办事工作效率。

三、有效规范公开行为

(一)明确责任。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明确专人对政府门户网进行维护更新,园区各部门明确专人对相关信息通过网络进行公开。

(二)规范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市、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细化信息公开操作流程,按照相关标准,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

(三)扩大范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公开的透明性,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按规定逐步扩展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向村(居)延伸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村(居)务公开工作机制。

(四)加强保障。建立健全相关应急预案,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各类申请、投诉和咨询,及时澄清虚假信息,完善保密制度。今年园区无政府信息泄密事件,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当引发的社会事件,没有收到关于政府信息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被行政起诉。

四、认识不足、加强学习

在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园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和成效,但通过自检自查,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如:各项信息公开要素不全,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内容的范围仍然较小,主要局限于上级要求公开的内容;网络信息的公开制度仍然不够完善,公开信息时效性、实用性较差;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做得不够到位,群众参与和监督力度不够,对政务信息的知晓率仍然较低。针对以上问题,园区将加强学习交流,积极向市县级有关部门、其他单位学习借鉴有益经验,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园区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指导,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及市、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规范内容、完善制度、创新载体、强化监督,促进信息公开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新问题,提出新措施,对公开的形式、内容要提出指导性的意见。

(二)拓展覆盖面,做到依法公开、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逐步加大公开力度,力争凡能够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特别是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按规定全面公开。

(三)优化网上公开,加快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

与时俱进,不断采用新的形势,搭建新的平台,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完善政务信息网络公开制度,不断增加网上公开内容,加强宣传和监管,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引导群众通过网络获取公开信息,增强公开的透明性、实用性。

(四)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的有效办法,对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坚决杜绝推诿敷衍行为。通过信息公开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密切与群众之间的联系,重视群众的反馈,吸纳合理意见,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            

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