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栏目:政府工作机构

市国动办内设机构

来源:市国动办    时间:2023-11-03

分享:

一.内设机构 

综合协调科、动员实施科(军事设施保护科)、人防科、政策法规科(宣传科)、装备财务科、政工科、机关党委。

二.市国防动员下属事业单位 

市民防设施维护管理处职责

1、负责公用民事防护工程的维护管理及改造工作。

2、负责全市民事防护工程设施、设备的普查、整理、建档工作。

3、受市民防局委托,依法查处毁损民事防护工程、警报、通信设施及侵占民事防护工程、不按国家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违法行为。

4、负责监督已竣工验收防空地下室的开发利用,督促责任单位落实维护计划,使工程处于良好状态。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职责

1、在市应急办的指导下,拟制市、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应急平台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应急指挥中心、机动指挥系统设备、设施维护和日常管理,保障市应急指挥中心与移动指挥所应急信息畅通。

3、负责建立覆盖全市的应急信息网络体系,担负组织实施市与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应急平台互联互通系统建设、网络管理、设备维护等任务,为市政府领导组织应急指挥处置突发事件提供自动化技术、设备支持和操作服务保障。

4、按照国家、省有关应急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和标准,负责建设完善全市应急指挥综合信息系统和信息数据库系统,加强信息维护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可靠。

5、负责市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通信保障系统建设,为指挥救援行动提供指挥场所、指挥手段和通信网络保障。

6、配合市应急办开展有关应对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等工作。

7、负责调查、收集、汇总、分析社会安全相关信息,建立健全市应急平台信息维护管理机制,为指挥救援行动提供信息保障。

8、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网络,并根据市政府的决定适时发布警情。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应急保障中心职责

1、负责制订黄石市应急后勤保障方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

2、负责对全市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特种救援装备进行调查、登记,并制定应急救援装备征用计划。

3、负责向全市有关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负责应急参战人员医疗、生活等物资和经费保障工作。

4、负责平时全市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确保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5、负责黄石市应急指挥中心机动指挥通信系统车辆的调配、使用、维护、保养及交通安全工作。

6、负责黄石市应急指挥中心平时的公务接待、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及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等管理工作。

7、根据指令,组织、实施市政府新闻发布厅的启动工作,并做好新闻发布会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民防宣传教育培训中心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民防系统业务技能培训。

2、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中学、社区宣教骨干知识、技能培训。

3、负责民防艺术团和民防展厅的日常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全市民防知识、技能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

5、负责全市民防宣传教育培训基地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民防内部局域网站、外部互联网站的维护、更新、日常管理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黄石民防信息化研究中心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民防科研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本单位承担的民防科研项目。

3、进行民防信息化科研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

4、开展民防科研技术在其他方面的应用研究以及科研管理和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

5、组织实施民防科研项目的拟制,上报以及民防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6、从事人防民防信息系统的技术研究和建设工作。

7、组织编制民防信息化发展规划并负责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实施。

8、提供民防科研创新平台,负责民防科研技术的交流,建设、培养、锻炼民防科技人才队伍。

9、组织民防科研项目的专家咨询、招投标、技术攻关和试验。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联系地址: 黄石市下陆区发展大道142号

联系电话:0714-328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