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栏目:政府工作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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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科)

负责对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的上传下达及检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包括安全生产)保卫和保密工作;组织和指导提案议案办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文明单位创建(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审核,承担督办、督查工作;负责组织各级农业年鉴、地方志等有关文稿的编撰;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服务,负责局机关干部考勤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负责拟定或组织拟订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综合性会议及活动的筹备、承办、组织与协调;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部门决算及财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检查工作;负责市支农、新农村建设、扶贫、老区建设、移民资金的拨付、监督和管理;负责中央农业救灾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蔬菜与农作物办公室(种植业科、科教科、市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市蔬菜发展规划及蔬菜生产科技计划;组织审定蔬菜生产基地的布局和蔬菜生产设施建设项目;指导全市蔬菜生产管理,协调全市蔬菜年度生产计划;组织实施蔬菜科技推广工作;组织全市蔬菜科技、生产、销售等信息交流与对接;协调淡季和灾期全市蔬菜供应;加强菜地管理,协助相关部门核定、收缴并使用新菜地开发基金;指导无公害蔬菜生产、销售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粮棉油及其他经济作物发展规划、计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提出发展政策建议;指导种植业结构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组织实施种植业重大项目及重大措施;负责协调耕地质量管理及监督工作;指导国家种植业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组织协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负责农业抗灾救灾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指导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承担农情调度分析;承担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管理农业科技成果;牵头协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以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科研与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组织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协调其他科室(单位)涉及蔬菜、农作物、科教、培训的有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农业机械办公室(农垦办公室)

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拟订全市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战略、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依法组织推广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指导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实施;依法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农机安全生产,监督道路外农机违章行为查处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提出农用柴油供应、价格和补贴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机抗灾救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农垦主管部门对农垦系统的各项方针、政策,协调全市农垦改革、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指导服务垦区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国有农场土地等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协调其他科室(单位)涉及农业机械、农垦的有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组织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组织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初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分析;负责组织初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协调其他科室(单位)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组织拟订农业各产业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对有关部门起草的法规草案提出意见,承担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工作和组织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协调、公开公示和日常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值守、运行、管理工作;承办本部门和行政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协调其他科室(单位)涉及法规、行政审批、综合执法及监督的有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发展规划与项目稽查科

组织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的综合协调与指导;负责统筹各类农业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实施、验收工作,配合各业务科室做好项目的对外综合协调;负责统筹拟订各类农业项目管理制度、流程和办法、项目申报指南;负责各类项目库、专家库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项目的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稽查;参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理;负责指导各类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一村一品的发展;负责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业经济统计工作;负责农村居民收入的督办、指导与协调;负责协调其他科室(单位)涉及农业发展规划、园区建设、农业项目申报、项目稽查的有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市场与经济信息科、对外合作科)

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基地布局,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评审、上报、认定和监测工作;审查、申报农业产业化项目,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验收;拟定休闲农业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休闲农业示范点评审、上报、认定和监测工作;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及休闲农业的信息监测、数据统计及分析调研工作;组织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农业对外合作等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交流活动;提出大宗农产品及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承担农业综合统计工作;分析与预测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发布农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信息;协调农业部门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局网站建设与维护管理,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指导农村商贸流通工作,负责“互联网+农业”发展研究与政策落实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各类农业博览会参观参展工作;负责协调其他科室(单位)涉及农业产业化、市场与经济信息的有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政工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会、团委、妇联、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农业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考察、上报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教育培训、人事管理、岗位设置及调整、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文体活动;负责农业劳模及技术职称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办局系统出国(境)人员政审、报批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工作,承担局党务性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及机关理论学习工作;负责局系统党员发展、管理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负责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负责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系地址:湖北黄石磁湖东路2号  

联系电话0714-622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