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实物配租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2020年8月26日、9月5日、9月15日三批次的承租直管公房棚改征收家庭配租结果公示如下:
一、实物配租房源
本次供应房源为金广厦南区公租房23套,其中,金广厦南区11号楼二室一厅20套,分别为:11-1-304、11-1-501、11-1-601、11-1-701、11-1-704、11-1-804、11-1-901、11-1-904、11-1-1004、11-1-1101、11-1-1204、11-1-1304、11-1-1501、11-1-1504、11-1-1801、11-1-2104、11-1-2204、11-1-2301、11-1-2401、11-1-2404,金广厦南区12号楼二室一厅2套,分别为:12-1-401、12-1-601,金广厦南区13号楼二室一厅1套,为:13-1-1401。
二、实物配租对象
根据《关于对黄石港区国有直管公房棚改征收户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情况的公示》(2020.8.26 )、(2020.9.5)、(2020.9.15)三批次公示结果,本次实物配租对象为彭丽华、龚克忠、石晶等23户家庭(详见附表)。
欢迎广大市民对该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进行监督。联系单位:黄石港区住房保障局,电话:0714-6582820,联系人:刘女士。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