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国务院食安办公布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名单,我市取得创建资格。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落实国务院食安办和省食安委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部署安排,坚决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统领,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 查隐患 保安全”等专项行动,突出风险防控,深化源头治理,完善共治格局,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也未发生一起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持续稳定、稳中向好。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党政同责。一是高位推进创建。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作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打造“食安黄石”名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以及重要民生项目,写入了市政府工作报告,积极推动各项创建项目落实落地。二是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同志任副组长的黄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日常工作。三是强化示范引领。全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强化建立“三大体系”(责任体系、组织体系、保障体系),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示范学校食堂、示范生产企业、示范小作坊园区,通过以点及面,不断提升示范引领效应。
(二)坚持源头严防。一是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印发了《黄石市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对涉镉农产品重点品种超标成因进行了研判分析,全面排查了本地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在产)60家,对13家涉镉等重金属企业完成了“回头看”工作。二是针对不同污染程度耕地,采取土壤酸碱调节、重金属钝化等综合农艺修复组合措施,对7000亩受污染耕地进行障碍修复利用。制定《黄石市2022年农药减量化行动工作方案》,实施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减少盲目用药,提高农药使用效率。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积极创建省级水稻、油菜、蔬菜绿色防控示范区。开展假农药产品核查专项行动和饲料生产企业违法添加排查,印发禁限用农药名录宣传资料,压实企业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加强食品加工监管,督促企业严把原料进入关、生产过程关、产品出厂关,对全市19家粮食加工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其中3家企业已停产,16家企业全部购买重金属检测设备,开展专项抽检28批次。四是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员培训,目前食安员抽考工作全市计划参考企业207家,已参考201家,参考率97%;计划参考人员211人,已参考合格205人,合格率97%。
(三)狠抓过程严管。一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聚焦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坚持日常监管与监督抽检、专项整治、“双随机、一公开”、重大节日活动保障等相结合,全面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环节全过程监管。截至6月底,全市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6186户,发现风险问题1945个,完成整改1929个,限期整改16个。今年计划抽检8171批次,已完成4211批次,完成率为51.5%,不合格122批次,不合格率2.9%。二是积极推进校园周边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排查食品摊贩属地管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风险隐患和不足,摸清问题底数、关键症结,做到有的放矢。截至7月底,全市现有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3196家,已排查998家,发现问题主体220家,问题459个,已督促整改到位311个,限期整改148个;全市现有中小学940所,已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432户次,发现问题636个,已督促整改到位531个,限期整改105个。三是大力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持续开展农村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核、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创建农村食品销售“四有”示范户、农村食品销售质量安全治理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环境,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今年以来,共检查食品生产主体262家次、食品销售主体2593家次、餐饮服务主体693家次、批发市场农贸市场96家次、网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10个次,组织监督抽检4889批次,快检298批次。四是切实守住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防线。始终把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坚决把好运输关、报告关、检测消杀关、排查关、应急处置关等入黄冷链食品的五道防线,对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严查“三证一码”,截至目前,“鄂冷链”平台累计激活企业478家,流入产品848.2吨,发放溯源码7109张。共开展冷链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27453人,冷链食品样品86185个,冷链食品环境样本8101份,结果均为阴性。
(四)强化稽查执法。一是深入开展“铁拳”行动,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严厉查处食用油掺杂掺假以及声称减肥、壮阳等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截至6月底,全市共办结食品案件364件,完成目标任务的50%,达到1.5件/万人,案件总值105万元,罚没金额273万元。二是持续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常态化工作机制的要求,及时开展日常检查、案件(线索)移送、督导检查,加大行刑衔接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截至6月底,检查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3387家次、水产品经营销售市场主体45268户次,查处涉渔违法案件45起,公示“禁捕”典型案例14件。三是积极开展农资打假行动,重点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和生产销售假劣农药、兽药、种子、化肥等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各类假农资违法犯罪行为,截至7月底,市农业农村部门检查经营门店和企业154家次,立案查处10起。四是扎实开展“昆仑2022”行动,坚持强力攻坚、全案打击,全面查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彻底斩断非法利益链条。截至7月底,市公安机关共办理食品类案件4起,其中涉酒类3起,食品类1起,刑事拘留4人,取保1人,逮捕3人,起诉2人,涉案假冒酒类500万元。
(五)加大宣传引导。一是积极推进食品安全集中宣传,将今年8月份定为全市“食品安全宣传月”,组织开展以市场监管系统为主的你点我检、你送我检、你督我检、你我同查、你我同行等五个主题活动和以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为主的食品安全“十进”活动。人民网、中国质量报、中国食品安全报、黄石各新闻媒体都刊登了活动内容,全面扩大了食品安全宣传的受众面和活动的影响力,营造了食品安全良好舆论氛围。二是结合日常监管近距离宣传,邀请群众参与监督检查工作,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餐饮安全,你点我查”活动7期、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35场,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市场监管工作监督员、纪检监察人员共同参与。“餐饮安全,你点我查”进幼儿园单期活动,在抖音平台获得点赞933个、评论319条、转发1137次,各平台综合浏览量超5万人次。三是提升社会动员参与度,公开征集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在门户网站开设“网络外卖餐饮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等工作专栏,发布动态整治信息,公布消费投诉举报电话、监管人员违纪违法和作风问题举报电话。截至7月底,12315投诉举报平台受理食品安全类投诉624件,办结564件;举报154件,办结149件。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今年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来,黄石市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是,对照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和食品安全要求,仍有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食品安全各方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部门的行业主管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责任,筑牢食品安全每一道防线,时刻都不能放松。二是基层食品安全基础亟待夯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数量、能力和监管软硬件设备跟不上现实发展的需要。三是微信购买、网络外卖、直播带货等网络食品销售存在食品安全潜在风险。四是食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有待进一步构建。下一步,黄石市将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党政同责。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层层压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压实部门责任。监管部门保持严查严管严控力度,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管控;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持续抓好行业主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全面督导企业强化生产经营过程风险控制,落实产品召回、消费投诉解决等管理制度。
(二)进一步严格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专项行动。加强食品加工监管,督促企业严把原料进入关、生产过程关、产品出厂关,聚焦校园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冷链食品等开展严格整治。
(三)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深入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大力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和湖北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完成全市重要产品(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科学划分食品企业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强化人员培训,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完善“三安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通报机制,加大对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突破道德底线的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做到“处罚到人”。按照“谁处罚、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
(五)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集中宣传和食品安全“十进”宣传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素养。以群众满意、公众知晓、社会认可为最终目标,继续开展创建巩固提升,积极引导社会共治,力争全市食品安全满意度进入全省前列。
三、自评结论
黄石市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和湖北省食安委的部署,积极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严格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食安办〔2021〕5号)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的标准进行创建,在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食品安全状况、示范引领、否决项等6个方面94条内容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请求省食药安委对照创建标准对我市开展模拟验收工作,帮助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推进我市早日达到标准要求,获得国务院食安办授牌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