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大冶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及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工作推进会。全市14个乡镇(场)、街办、经济开发区及相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全市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单位全体人员近100人参加了会议。大冶市政府办副主任黄朝海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大冶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大冶市2018年1-11月份省控点位优良天数为247天,优良率为74.4%,全市6-11月巡查督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建设项目取土填土工程、渣土运输抛洒问题、文明施工落实不到位、路面清理洒水不及时、扬尘污染重等。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黄朝海要求,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协同应对,进一步加强对工地扬尘、道路扬尘、货车和渣土车辆及露天禁烧等管控工作;加大工业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保持连续稳定达标排放,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同时,要加快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加强大气重点点位管控,切实加强市控重点大气污染源点位管理。
针对特别排放限值工作,黄朝海强调:各单位要严密配合,相关各企业要把主体责任履行到位,积极推进技术改造,预留设备调试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各属地政府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加强督办指导,确保如实如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环保等部门既要加强审批服务,也要加强监管,扎实推进落实省市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工作。
执行大气特别排放限值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一役,事关城市形象和群众切身利益。为加快改善大冶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省环保厅《关于部分重点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要求,今年9月初,大冶市印发了《重点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施方案》,确定执行范围及实施步骤,严格按照“一企一策、分类推进”的原则,制定方案,确定改造提标路径,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全面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严格环境准入,强化空间布局管控,推动企业技术革新,加快环保设施提标升级改造,严格环保标准,确保到2020年1月前,实现全市现有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全部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值要求,稳定达标排放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