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
法定代表人:张首武
主要违法事实:超期7个月使用非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设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口排放烟气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罚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黄石市环境监察支队开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黄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
处罚内容:罚款肆万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环保局
处罚日期: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