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是我市一年当中污染天气最多的时节,13日,市建委发布《黄石市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明确如遇重度污染天气,我市建筑施工行业将启动“最严停工令”,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污染。
根据方案,我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预警分为四个级别,采用不同等级应对措施。最低级为Ⅳ级(蓝色)预警,最高级别为Ⅰ级(红色)预警。对应的12条应急措施也相应出台。
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强化重污染天气“事前控制”工作措施,当空气质量预测为中度污染时,应加强空气污染指数偏高的土石方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等项目管控工作,确保防尘措施落实。当预测我市未来24小时出现重度污染,或持续3天出现中度污染时,启动蓝色(Ⅳ级)预警响应,限制土方开挖外运作业,禁止装饰露天切割作业;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封闭、覆盖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垃圾、裸土,加强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冲洗;搅拌站骨料露天堆场、进料仓口增加喷淋频次,控制铲车上料产生的扬尘污染。当预测我市未来24小时出现严重污染或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时,启动黄色(Ⅲ级)预警响应,在四级响应基础上,停止涉土基础施工作业,禁止城市建成区内未封闭搅拌站生产作业。当预测我市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或连续48小时出现严重污染时,启动橙色(Ⅱ级)预警响应,在三级响应基础上,停止易尘材料运入工地,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实施停产措施。当预测我市未来持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或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在450以上时,启动红色(Ⅰ级)预警响应,在二级响应基础上,建筑工地停止一切作业,并开启各类喷雾降尘设备。
市建委将对各县(市)区城建部门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响应应急预警、落实应急措施进行督查,依据《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处罚责任单位;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管理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