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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受理】湖北省大冶市大冶湖二站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示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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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湖北省大冶市大冶湖二站泵站工程

  建设地点:大冶湖流域出口即现状大冶湖枢纽工程处

  建设性质:新建

  二、工程概况

  大冶湖泵站现有装机6×1600kW,设计排水流量120m3/s。本次拟对大冶湖泵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增加装机2×1600kW,设计排水流量40m3/s。本工程的主要任务是排涝,与现有大冶湖泵站共同承担提排期大冶湖流域的排涝任务。泵站受益范围为整个大冶湖流域,面积1106km2。

  拟建泵站位于阳新县韦源口镇、大冶湖流域出口,即现状大冶湖闸站枢纽处。设计方案提供三个站址供比选:大冶湖大闸右岸站址、大冶湖大闸左岸站址和隧洞站址。通过比较三个站址的地形地质、工程施工、对外交通、土石方量、生态影响及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等方面,综合考虑拟推荐大冶湖大闸右岸站址。本方案的比选经专家评估、大冶市水务局及其他各行政部门多次讨论后,已达成一致意见,推荐大冶湖大闸右岸站址。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引水渠、拦污栅桥、进水池、堤后式泵房、直管式出水流道、防洪闸及出水渠。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施工期20个月,主要集中在非汛期:第一年12月~第二年4月,第二年11月~第三年4月,实际施工时间约330天。

  本工程总投资8191.99万元,环保投资176.4万元,占总投资约2.15%。

  三、政策及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工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长江流域防洪规划》、《湖北省主体功能区划》、《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3修改)》和《大冶湖生态新区概念性总体规划》等法律法规和规划的要求。

  四、环境现状调查

  1.生态环境

  施工场地内用地现状为旱地、荒草地及少量居民住宅(大冶湖泵站职工宿舍)。以人工防护林和草丛为主,较为分散。

  施工场地周边以坑塘农田为主,根据现场踏勘,评价范围内植被以栽培为主,野生或次生性质的自然植被仅见于草本和灌木,连片分布面积一般不大。

  评价范围内两栖、爬行动物和水生动物多样性贫乏;小型兽类多为啮齿目的鼠科物种,个体数量较大;鸟类资源相对较丰富。

  大冶湖周边地区景观质量较差,这主要是因为大冶湖周边人口密集,人们在低地区进行耕作,将水域改造为农田或人工水面(鱼塘),有的则直接围湖养鱼,使湖泊面积萎缩,湖泊调节周边气候的能力下降。同时湖泊西部分布着大量矿床,不合理的矿山开采活动破坏了原有地表景观,植被覆盖率减少,加之地形崎岖,水土流失严重。

  2.地表水

  2016年1~5月大冶湖外湖和内湖部分监测断面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和Ⅲ类标准。说明大冶湖表现为富营养化水体特征,其原因主要是多年的工业和生活废水排放造成的。

  2016年5月韦源河入江口上游100m处长江牯牛洲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韦源河执行Ⅴ类标准,长江阳新段执行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质都满足相应水功能要求。

  3.环境空气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达到了二类功能区的质量要求。主要污染因子是PM2.5。

  4.声环境

  工程所在区域昼间、夜间声环境均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各自声功能区要求,现状声环境质量良好。

  五、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1.水土流失与保持

  (1)水土流失

  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9.86hm2,扰动破坏的土地类型为旱地、草地、住宅及交通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面积为5.81hm2。

  建设若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l150.8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004.6t。

  (2)水土保持

  项目区占地面积较大,呈“线”状水土流失特点,且各种设施布局分散、局部工程建设工程量大。该区域的水土流失主要产生于施工期,故以工程措施为主为主,辅以临时防护措施,同时结合部分植物措施。水土保持措施以挡土墙、边坡防护、截排水沟、沉砂池为主,同时在场地四周及空地内植草种树,并在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土、其它材料的临时堆放采取彩条布遮盖和临时拦挡的防护措施。在施工前对各个工程区占用林草地进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在临时堆料场。

  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方案结合主体工程施工进度安排,按照“三同时”的原则以尽量减少工程施工期间的新增水土流失为目的,安排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实施进度。

  2.生态环境

  (1)环境影响

  施工期临时占地将造成评价区域减少鱼塘10.54亩,旱地23.61亩、荒草地14.34亩,临时占用时间为20个月,施工结束后将对临时占地进行复垦。

  工程永久占地为泵站管理处所属土地,目前只有极少量植被覆盖,因此工程对永久占地区域植被生物量损失很小。

  本工程集中布置在大冶湖大闸附近,施工布置集中,扰动面积较小,该区域为人口密集的城镇和村庄区,动物种类和数量均较少,对区域动物的影响影响较小。

  施工扰动将导致局部水域浑浊,底栖动物数量减少,浮游植物光合作用下降,浮游生物死亡,造成以浮游生物为饵料的鱼类觅食困难。施工时间较短,施工结束后,随着河流水体悬浮物的沉积和水质的逐渐稳定,水生生物种类和数量将会逐渐得以恢复。

  (2)保护措施

  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重点做好施工结束后的植被恢复,由建设单位组织专门人员,加强管理植被恢复区域植被,确保植被成活率。

  按照可研设计要求,在拟建工程的上下游设置围堰,所以施工活动必须集中布置在围堰内,不得扰动围堰外水体。

  工程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污水经过处理后必须回用,不得排入水体,施工建筑垃圾必须集中收集处理,严禁倒入附近水体。涉水施工结束后及时迹地恢复。

  3.水环境

  (1)环境影响

  本工程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该类废水水质特点是SS含量高(5000mg/L),pH值较高(9~11),主要成分是水泥,砂石、矿粉、添加剂等碱性物质,排放方式为间歇性。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约3m3/d,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SS等。

  (2)保护措施

  在施工区设置沉淀池,将混凝土设备冲洗废水、养护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混凝土拌和系统。在采取评价提出的措施后,本工程施工废水可全部回用,不外排,不会对当地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为防止生活污水对水体造成污染,施工营地设置1个环保厕所。周边地块以农业用地为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农户拖走施肥,不排入水体。

  4.环境空气

  (1)环境影响

  本工程仅在施工期增加大气污染物排放,运行期不排放大气污染物。

  本工程施工会对施工区30m范围内的环境空气中TSP浓度产生一定影响,对30m范围外影响较小;施工期未采取降尘措施时,运输道路粉尘产生量为25.92kg/d,对下风向30米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机械燃油产生污染物主要为NO2、CO、HC、CO2。

  在采取抑尘措施后,区域TSP浓度显著下降,影响较小。施工区域和道路周边地势开阔,易于污染物扩散,施工结束后影响即消失,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有限。

  (2)保护措施

  施工场地内除作业面外均要求进行硬化或绿化处理,作业场地应坚实平整,无浮土;弃土堆应及时夯实;晴朗多风天气应对露天临时堆放的物料适当加湿,对于可能长期堆放的建筑材料应在其表面覆盖防尘网,减少风蚀扬尘的产生;配备1台洒水车,根据天气情况,对施工场地和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合理规划运输路线,车辆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量;物料运输时应加强防护,应当采取密闭式或有覆盖措施的运输车辆,对散运物料捆扎封闭严密,并适当加湿,避免沿途漏洒。

  5.声环境

  (1)环境影响

  安装临时声屏障后,在最不利情况下,施工场界噪声可以满足GB12523-2011昼间噪声源不得超过70dB(A)的规定。在采取降噪措施并叠加背景值后,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能满足2类标准。

  本工程施工高峰期会增加交通运输道路的车流量,会周边区域声环境产生短时影响。

  (2)保护措施

  为减小施工活动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影响,评价要求施工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布置高噪施工设备,禁止在夜间及午休时间进行高噪声施工活动,同时对四顾闸小区朝向工程一面的安装隔声窗措施等。

  施工方加强管理,必须要求司机按规定的路线行驶,设计载重标准进行负载,采取遮盖方式预防材料洒落,经过敏感点低速行驶,禁止鸣笛,降低运输产生不利环境影响。运输时间避开上下班时间,避开学校上学放学时间。

  6.固体废物

  (1)环境影响

  根据土石方平衡,工程总弃方34015m3,弃料直接运至弃土场,弃土场位于四顾闸旁的水塘,平均运距为700m。

  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包括混凝土落渣、钢筋木材废边角料、废石料等。

  平均施工人员50人,生活垃圾总计产生量为16.5t。

  (2)保护措施

  混凝土落渣收集进入混凝土拌和系统重新利用,钢筋木材废边角料回收外售,废石料用于周边道路铺设。因此,建筑垃圾能得到100%综合利用。

  施工期间在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建设单位可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每天对施工区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清运,及时处理。

  7.宿舍改建

  本工程需要拆除大冶湖泵站管理处宿舍1栋(2650m2),废弃仓库1栋(600m2),并在原仓库位置还建宿舍楼,不改变土地利用方式。

  六、环境管理、监测和监理

  环境管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运行阶段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与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并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管理。

  环境监测:掌握工程影响范围内各环境因子的变化情况,为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提供依据;验证环保措施的实施效果,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环保措施,为工程的环境建设、监督管理及工程竣工验收提供依据,使工程影响区的生态环境呈良性循环。

  环境监理:落实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将工程施工产生的不利影响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

  七、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大冶湖二站泵站工程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水利建设项目,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工程建成运行后,大冶湖流域防洪标准提高,将减免洪灾损失以及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工程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有利有弊,环境影响经济损失主要体现在水土流失,环境经济效益主要体现的防洪、防汛方面,环境效益远远大于环境损失。

  八、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湖北省大冶市大冶湖二站泵站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要求,对保障大冶湖流域防洪安全具有积极的作用,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实施的环境影响主要在施工期,包括对区域生态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局部水域水环境短暂不利影响,但本工程占地范围小、施工时间较短、施工方式简单,总体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程度、范围有限。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前提下,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显著减缓和控制,本工程建设可行。

  九、公众意见征集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湖北省大冶市大冶湖二站泵站工程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对本项目有环保意见或提出建议,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湖北省大冶市大冶湖二站泵站工程指挥部

  单位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18号

  联系人:石科长

  联系电话:13972806169(非本项目环保事宜,请勿打扰)

  评价单位:

  环评机构名称: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93号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714-3996776(非项目环保事宜,请勿打扰)

  电子信箱:10783193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