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石现代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医院基础配套
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黄石现代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报请审批黄石现代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医院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请示》及附送的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位于西塞山区湖滨大道129号(十六中对面),总建筑面积1895平方米,主要科室有种植中心、正畸中心、特需专家门诊、儿童牙科中心、洁牙与牙周科、综合科等,配套设置25张牙椅,15张床位,病房床位仅供病人诊疗后休息使用,不设住院病房。医院职工42人,平均日最大接诊量为100人次。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地点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因此,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你公司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各项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物排放管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气采用相应措施进行常规净化和消毒处理,并充分利用通风设施。相关病理室产生的有害有毒气体利用通风设施,将无组织废气转为有组织废气,并经活性炭吸附除臭和紫外线灯消毒处理,项目污水处理间恶臭废气产生源采取密封和消毒脱臭处理,废气须通过专用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需满足相关要求,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布局设置需满足《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中相关要求,检验废水经酸碱中和预处理后再与医院废水相混合,经“预处理池+格栅+混凝沉淀+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相应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四)优化项目内平面布置,合理布局公共设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单独设置专用房,同时采取密闭隔声处理,设备必须按规范要求安装消声罩、减震器等设施,减少设备低频振动以及高噪声排放。以确保运营期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特别是对临近的居民楼,应加强各产噪设备噪声管理,减少噪声设备运行,避免噪声影响引起投诉。
(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规范建设医疗废物临时储存点,废物必须集中收集,妥善处置,医疗垃圾交由黄石中油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置;经浓缩、无害化处理后的污泥要及时外运,根据危险废物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送往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避免长期堆放在站内,散发出异味及有害气体污染环境。一般生活及固体废物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六)对X光机、CT机等放射源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另行办理相应手续和许可证,严格按照技术标准防护设计,加强安全管理,防止辐射污染。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增设足够容积事故应急池。加强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只设一个废水排放口,并连通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建立长期有效的环境监管机制,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成后,项目污水将全部进入磁湖污水处理厂,其总量已经纳入磁湖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本项目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妥善解决项目引起的相关环境污染投诉问题。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入试运营前,须书面告知西塞山区环保局,经检查同意后方可投入试运营。在项目试运营期间,必须按规定程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西塞山区环保局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不定期督查。
八、你院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西塞山区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黄石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