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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工作方案

来源:市人社局    时间: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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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

2021年1月2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人社厅发〔2021〕7号,以下简称《指引》),2021年4月12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了《指引》并进行工作部署。为更好引导企业学习运用《指引》,建立健全适应本企业发展需要的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根据部、相关工作要求,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定了《黄石市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2021年8月9


(联系人:许婧;联系电话:6519276

黄石市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

工作方案

为创新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指导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和服务,提供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可供参考的方式方法,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体系,提高技能人才工资待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中办发〔2018〕1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7号)和省人社厅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激励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服务中国制造、中国创造,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将贯彻落实《指引》作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有效促进居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引导企业学习运用《指引》,建立健全适应本企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体系,让更加有效的市场和更加有为的政府形成合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提高技能人才的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思想站位,充分认识《指引》意义。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中国制造和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技能人才激励工作,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各县(市、区)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扎实推进《指引》,狠抓《指引》落实,形成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的激励导向,促进劳动者爱岗敬业,激发劳动者创造潜能,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二)加强培训服务,提升运用《指引》能力。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人员培训,全面准确掌握《指引》,提高对企业服务和指导的能力水平;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培训,引导企业遵循《指引》中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原则,建立体现技能价值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在指导企业运用《指引》时,既可以根据企业需求,指导其建立完整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也可以引导企业以不同技能群体为重点,有侧重有步骤地完善一般技能人才或高技能领军人才的薪酬分配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体系。通过为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指导服务,增强对企业内部分配政策的影响力,不断提高对地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的指导实效,实现政府、企业、个人在收入分配上的多赢。

(三)分类分步实施,大力推进《指引》落实。各县(市、区)要从本地区经济布局、企业情况、技能人才状况等实际出发,以本地经济发展主导产业、技能人才集中的行业企业为重点,以企业数量较多、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和企业集聚的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为着力点,以积极性高、人力资源管理基础较好的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为突破口,特别关注新注册、重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较好的企业,认真选取样本企业(具体数量:黄石市本级1家、大冶市1家、阳新县1家、黄石港区1家、西塞山区1家、下陆区1家、开发区·铁山区1家),指导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参考运用《指引》建立健全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体系。通过总体谋划,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突出重点、关注新企,促进《指引》落地落实。在总结成功经验、典型示范的基础上,向其他行业、其他地区、中小民营企业推广,做到“指导一个,带动一批,影响一片”。

(四)加强统筹协调,共同拓展《指引》张力。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的作用,整合人社部门劳动关系和职业能力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资源,加强与交通、住建、电子等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借助第三方公司、高校、研究机构等专业力量,共同开展培训、宣讲、咨询服务等合作,提供专业性、个性化指导服务。同时,要将《指引》的贯彻落实与技能人才建设、技能中国行动、国有企业工资管理、技能人才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谋划,协调推进。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负责协同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各县(市、区)要把落实《指引》作为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改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工作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指引》的宣传推广,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抓紧部署落实。人社部门牵头组织《指引》的贯彻落实,成立分管领导牵头、劳动关系和职业能力建设科(股)室参与的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分类指导。工会部门应当结合年度培训工作安排,在集体协商业务培训中将《指引》作为培训内容,引导企业工会围绕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体系与企业进行协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企联/企协、工商联应当积极宣传推广,发挥协会商会作用,引导企业学习运用《指引》,选取样本企业,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适应本企业发展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

(二)积极宣传,强化引导。各县(市、区)要围绕《指引》的指导性、引导性、服务性等特点,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运用专业报刊、主流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发布《指引》内容和权威解读。通过组织企业开展专项培训、深入企业进行宣传指导等方式,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和强大舆论声势,营造《指引》贯彻落实的良好氛围,激发企业参照《指引》完善工资制度的积极性。

(三)培树典型,引领示范。各县(市、区)要密切跟踪《指引》实施后的舆情动态及实施效果,对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强分析研究,认真解释,积极回应,适时更新本地鲜活案例。精选活动载体、丰富内容形式,发挥示范作用,强化以点带面,通过举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示范班、组织宣讲会、刊发案例精选等,推广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典型地区和示范企业的先进经验。各县(市、区)应及时将宣传推广《指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典型案例上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市人社局),加强衔接沟通,共同促进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工作落实落地,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