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类型 | 发文单位 | 黄石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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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2016-12-30 | |
| 效力状态 | 文件类别 | ||
| 是否上报 | 主题分类 |
(2016年12月28日黄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立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聂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刘海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乐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副庭长。
免去:
刘红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须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建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立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副庭长职务;
石木林、王松山、李建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