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栏目:2018年人大建议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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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杰等代表: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你等10位市人大代表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调整我市行政机关事业机构作息时间的建议》,交由我局办理,对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指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做了调查研究,与有关单位进行了沟通协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接受建议后,我们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与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对接。调整作息时间我局是没有决定权的,这项工作我们不能回避,但又如何着手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到了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就这些问题督查室给了我们明确答案,第一多与余杰代表沟通征求办理意见;第二与省政府联系,有无相关文件和规定;第三多方征求意见。二是与省机关联系,查找依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是省机关后勤服务管理部门,也是我们的上级部门,我们到省局咨询了省机关作息时间,他们执行的是早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的时间;并咨询了省机关是否有自主调整作息时间的一些相关文件政策规定或者是否有调整的计划,省局答复他们手上没有相关的文件政策规定也没有得到调整的有关信息,并向省政府咨询了以上问题,得到的也是没有。三是发放征求意见表。我局在系统范围内,发放了征求意见表,共发出40份,收回32份,19份不同意,13份同意。四是了解周边地(市)州作息时间。在办理的过程中,我局同时也向周边城市了解了一些情况,如:宜昌、襄阳、孝感、鄂州,有的已调整,有的还是执行以前的作息时间。

我们认为黄石机关事业单位调整作息时间时机不成熟,待省机关作出调整后,再议。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