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6日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红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世贵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胡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金萍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旭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红玲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胡又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彭京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娄晶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静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免去:
王军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胡太禄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宾欣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