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10416 | 分类 | 其他部门预决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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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黄石市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2-19 |
文号 | 无 |
目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十一、2024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收支总表
二、2024年收入总表
三、2024年支出总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项目支出表
十、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一、统计工作及奖补经费
二、 统计局房租经费
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市有关统计工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及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和指导县(市、区)、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监测、审核和评估制度,依法管理全市涉外统计调查活动。组织开展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违规行为。
(三)按照国家和省建立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要求,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组织开展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投资、能源、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消费、价格、人口、工资、科技、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汇总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社情民意调查,组织开展各级政府及部门委托的调查任务,指导和规范全市统计系统的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并对普查资料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七)统计监测、预警和分析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方面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决策建议。
(八)统一管理、审核、公布全市性统计数据及资料,建立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的统计信息。
(九)建立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及运行规则,指导县(市、区)统计信息化建设。
(十)加强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聘和从业资格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工作合作交流。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机构设置情况
黄石市统计局本级为一级预算单位,由局机关、 0 个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0 个公益类事业单位合并编制报表。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统计设计管理与法规科、统计执法监督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和核算科、工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农村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贸易外经统计科、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离退休干部科 12个机构。
局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0 个。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 个。为: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0 个。
黄石市统计局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正县(处)级行政单位。根据黄办文【2022】19号文,黄石市统计局内设12个职能科室,核定行政编制31个,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局在职人员实有人数27人,其中:正县级1名;副县级4名;正科级 10名;副科级6名,科员3名,试用期人员3名,退休干部33名。根据黄编文【2022】54号文件,下属二级单位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9名,截止2023年12月31日,现有事业编制人员8名,空缺1名。
第三部分 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黄石市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度收支总预算 1397.38 万元。
其中:1、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度收入预算 1397.38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75.46 万元,增长 5.71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397.38 万元,占本年收入 100 %,包括经费拨款 1397.38 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主要原因为2024年预算增加职业年金及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导致。
2、支出预算情况。2024年度支出预算 1397.38 万元, 万元, 比上年预算增加 75.46 万元,增长 5.71 %。按支出功能分类本年支出预算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97.38 万元,占本年支出 100 %。
按支出结构划分本年支出预算构成为:基本支出 905.48万元,占总支出的 64.8 %;项目支出 491.9 万元,占总支出的 35.2 %。
支出增加(减少)原因:
(1)2024年基本支出比上年预算增加 26.56 万元,增长 3.02 %,主要是2024年预算增加职业年金导致;
(2)2024年项目支出比上年预算增加 48.9 万元,增长 11.04 %,主要是2024年预算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导致。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97.38 万元。
收入包括: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97.38 万元,占 1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397.38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 75.46 万元,增长 5.71 %。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预算增加职业年金;二是2024年预算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02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397.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397.38万元,占 100 %。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 1345.48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23.56万元,增长 1.78 %。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增加职业年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24年预算数为 51.9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1.9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5.48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6.2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194.26 万元、津贴补贴 100.02 万元、奖金 169.71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8.3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 24.19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4.67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81万元、住房公积金 48.6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5 万元、退休费 131.02 万元、医疗费补助 19.58 万元;
公用经费89.23 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 2 万元、专用材料费 17.5 万元、工会经费 8.1 万元、福利费 10.12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21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6.51 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此项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此项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七)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 491.9 万元,比上年增加 48.9 万元,增长 11.04 %,增加原因主要是:2024年预算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 491.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491.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 0 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 0 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 0 万元。
项目包括:
1、统计工作及奖补经费项目。预算经费 3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用于保障工业、服务业、投资、能源、贸易、人口社会、综合等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统计工作经费、普法宣传以及不可预测的各项调查方面的开支,以及对相应基层和企业进行奖补,以激励打造黄石统计品牌,建成黄石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全省示范市。
2、统计局房租经费项目。预算经费 6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15万元,增长 30 %。主要用于支付统计局位于下陆区桂林北路34号办公楼房租。
3、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项目。预算经费 51.9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51.9 万元,增长 100 %。主要用于保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顺利开展。
第四部分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 89.23万元,比上年减少 6.88 万元,下降 7.16 %,减少原因主要是:一、2023年退休5名领导干部公务交通补贴及职工福利费较新进人员低;二、根据市财政预算控制数文件要求一般性支出压减比例由5%增加到10%。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包括:公务接待费 2 万元、专用材料费 17.5 万元、工会经费 8.1 万元、福利费 10.12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21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6.51 万元。
第五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7.9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1.9 万元,增长 31.67 %。主要原因:2024年新增公务接待费1.9万元,为第五次经济普查业务开展公务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4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18 万元,下降 81.82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18万元,下降 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局更新购置一台公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2024年无此安排。
(2)公务用车运行费 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 3.9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1.9 万元,增长 95 %,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安排第五次经济普查业务开展公务接待经费。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43 万元,比上年增加 4.5 万元,增长 11.69 %。增长的主要原因:2024年我局服务类业务增加所致。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 3 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复印纸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 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 40 万元,主要是印刷费支出。
第七部分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占有房屋面积 1000平方米;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 100 万元的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现有公务用车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1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 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八部分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总预算 491.9 万元, 3 个项目,比上年增加 48.9 万元,增长 11.04 %。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统计工作及奖补经费等项目支出2024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重点项目预算绩效具体情况:
1、统计工作及奖补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根据市委、市政府“三定”方案所规定的部门职责要求: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规章、制度、标准和统计工作计划,实施国家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办法,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县(市)、各部门完成统计任务;2、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市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审查各县(市)、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负责全市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的管理工作;3、根据国家统计法律、规章,组织指导全市统计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监督统计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查处统计违法行为;4、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市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5、搜集、整理和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决策咨询建议。并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6、统一审核、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统计信息。开展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工作;7、建立和健全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市各县(市)、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根据黄石市委、黄石市人民政府下发《中共黄石市委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统计系统奖励机制,为打造黄石统计品牌,建成黄石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全省示范市,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全市统计企业星级化管理,助力黄石高质量发展。
(2)项目内容:该项目为综合性统计调查业务费,用于保障工业、服务业、投资、能源、贸易、人口社会、综合等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统计工作经费、普法宣传以及不可预测的各项调查方面的开支和对县市区奖补的经费。
(3)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市政府“三定”方案所规定的部门职责要求: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规章、制度、标准和统计工作计划,实施国家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办法,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县(市)、各部门完成统计任务;2、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市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审查各县(市)、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负责全市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的管理工作;3、根据国家统计法律、规章,组织指导全市统计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监督统计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