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创新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市创新发展中心    时间:202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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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09618 分类其他部门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市创新发展中心 发文日期202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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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部门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黄石市创新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订打造创新活力之城的相关政策。

2.负责分析研究国内外科学研究、产业技术、科技创新发展动态。

3.负责策划、组织、协调全市科技招商集中推介活动、指导、参与重大创新平台、项目的研判、跟进、协调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与培育等工作。

5.参与创新服务平台规划与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与高校院所技术对接工作。

7.组织、协调资智回黄工作、参与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人才交流等工作。

8.参与高层次人才、项目的引进、孵化、培育等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下设单位:

1.1综合科。负责中心日常运转。承担党建、党风廉政、ﻪﻪ意识形态、综合治理、机要保密、档案、办文办会、安全、应急、财务、接待、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工作。负责分析研究国内外科学研究、产业技术、科技创新发展动态。

1.2企业服务科。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入库、培育、培训工作。参与行业领军企业培育工作。参与产学研对接工作。参与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评价等工作。

1.3科技招商科。负责科技招商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等工作。参与重大创新平台、项目的引进等工作。

1.4人才服务科。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人才计划,参与招才引智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资智回黄工作。参与高层人才、项目的引进、孵化、培育等工作。

2.编制情况:市创新发展中心是市政府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为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编制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2022年底单位实有人数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人员12人,政府雇员2人。

二、部门2023年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三、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黄石市创新发展中心2023年度预算总收入合计1198.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8.8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023年度预算总支出合计119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22万元,占总支出的17.95%;项目支出983.6万元,占总支出的82.05%。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度预算总收入合计1198.82万元,较2022年度预算总收入439.2万元增加759.62万元,上涨173%。其中人员经费增加57.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26万元,主要是2023年中心新增在编人员3名,相应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支出983.6万元,与去年283.6万元相比增加70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今年增设重大科创平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市离岸科创平台高质量发展,提升创新能级。

2023年度预算总支出合计1198.82万元,较2022年度预算总支出439.2万元增加759.6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215.22万元,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81.1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

2.商品服务支出34.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公务接待、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项目支出983.6万元,其中:物业管理及办公租赁费43.6万元,创新服务经费240万元。重大科创平台专项资金700万元,比去年增加700万元,上涨159.38%。是今年新增加重大科创平台专项资金项目。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4.04万元,与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1.78万元相比,增加2.2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0万元、邮电费2万元、工会经费2.58万元、福利费3.2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8.5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6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去年相比持平。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去年公务招待费10.5万元相比,减少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去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相比,减少1万元。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整体三公预算与2022年相比减少1.5万元,是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单位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0万元,共计0组,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比2022年度预算6万元减少1万元,是控制单位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预算数为10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10.5万元相比减少0.5万元,是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单位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货物0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3年底我单位共占有车辆数1台,价值17.98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一般执法执勤车辆0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房屋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42.93万元。

(九)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为更好地履行中心工作职能,服务黄石创新发展,2023年预算创新服务专项经费240万元、物业管理及办公租赁费43.6万元、重大科创平台专项资金700万元。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加快创新活力之城建设,为更好的履行中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职能,在2023年预算中申请市创新服务专项24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创新平台、引进创新资源、推动产业发展研究、举办各类办科技创新活动等。重大科创平台专项资金7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离岸科创平台高质量发展,增强科创平台自主创新和社会化服务能力。

2.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2023年单位有创新服务项目经费预算240万元,重大科创平台专项资金700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预算公开管理文件:根据黄财预发[2023]14号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单位预算情况,做到全面完整公开,确保公开信息全面、真实、完整。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3年均是财政拨款预算,无其他经费预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ﻪ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