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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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08600 分类其他部门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市乡村振兴局 发文日期202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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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责

黄石市乡村振兴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部门“三定”方案尚未出台,目前主要职责:一是组织持续抓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着力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不断增加脱贫人口收入。二是指导全市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参与拟定衔接资金分配使用方案,推进衔接资金项目实施,确保衔接资金项目发挥效益。三是统筹协调市直行业部门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督促指导行业帮扶政策落实。四是负责协调联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做好定点帮扶、省内区域协作、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等工作。五是负责“雨露”组织实施工作。六是加强驻村帮扶管理,完善驻村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管理,规范驻村帮扶考核。七是牵头负责国家、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准备工作;常态化开展对各县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调研督导。八是指导全市老区建设工作,协调推动老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市老区建设促进会等社会团体依法开展扶贫济困活动。九是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政策的宣传与咨询,选树先进典型及推广经验做法;接受涉贫领域信访事项和监督举报,做好群众工作。十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市乡村振兴局的具体职能,待国家、省乡村振兴局职能进一步明确后,我市参照具体明确。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乡村振兴局行政编制11名,部门领导职数一正两副,内设综合科、扶贫发展科、开发指导科共三个职能科室,核定中层领导职数5名,其中正科3名,副科2名;设立市扶贫信息中心,挂市老区建设促进会办公室牌子,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核定领导职数一正一副。我局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6名(含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5名),编内聘用人员2名,政府雇员6名。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预算总收入47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3.98万元,比上年增加149.37万元。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1名行政编制人员、4名政府雇员。同时,因公务员工资绩效改革,在职人员年终奖项统筹待遇纳入年初预算中。

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预算总支出47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98万元,比上年增加 149.37万元,变化原因同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66.00万元,无增减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共安排机关运行经费51.76万元,其中办公费14.10万元、水电费4.5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1.20万元、工会经费4.80万元、福利费6.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15万元,比上年增加3.54万元,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一名行政编制人员。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2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2022年预算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20万元,同比2022年预算安排减少0.30万元,降低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故在2023年预算中降低公务接待费项目;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同比2022年预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2022年预算无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共安排政府采购资金3.00万元,同比2022年减少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类需求量减少。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万元,工程及服务采购金额0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到2022年底,本单位固定资产价值总计67.35万元,其中房屋价值0万元、车辆价值20.42万元、通用设备价值38.78万元、家具用具等8.15万元。本单位共有公务车辆一台,为应急公务用车,本年无增减变化。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项目经费支出66.00万元,同上年持平。2023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做好防返贫监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做好后评估迎检工作。

产出指标:1.组织全市乡村振兴干部培训会1次;2.组织乡村振兴工作调研、检查、督办不少于100次;3.印制发放乡村振兴政策宣传册数1500份;4.后评估问题整改到位率100%;5.政策公开公示率100%;6.计划完成及时率100%;7.预算控制率100%。

效益指标:1.脱贫户人均纯收入达到全省水平;2.脱贫人口就业达标;3.农村人民环境达标。

满意度指标:脱贫户满意率≥95%。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2130101):反映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一是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二是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以及按规定比例提取的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五)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六)生产发展(2130505):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室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1.黄石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2.绩效目标批复表

黄石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2月1日

黄石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xls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