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市统计局    时间:20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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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08331 分类其他部门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发文日期20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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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黄石市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黄石市统计局2023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的说明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八、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黄石市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3年收支总表

二、2023年收入总表

三、2023年支出总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注: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十、项目支出表

第五部分黄石市统计局2023年度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一、统计工作及奖补经费

二、统计局房租经费

三、统计局车辆更新购置经费


黄石市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一、黄石市统计局机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黄石市统计局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正县(处)级行政单位,根据黄办文【2022】19号文内设12个职能科室,核定行政编制31个,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局在职人员实有人数36人,其中:正县级 3名;副县级6名;正科级 7名;副科级7名,科员3名,试用期人员4名,退休干部29名。根据黄编文【2022】54号文件,下属二级单位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9名,截止2022年12月31日,现有事业编制人员6名,空缺3名。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市有关统计工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及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和指导县(市、区)、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监测、审核和评估制度,依法管理全市涉外统计调查活动。组织开展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违规行为。

(三)按照国家和省建立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要求,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组织开展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投资、能源、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消费、价格、人口、工资、科技、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汇总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社情民意调查,组织开展各级政府及部门委托的调查任务,指导和规范全市统计系统的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 并对普查资料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七)统计监测、预警和分析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方面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决策建议。

(八)统一管理、审核、公布全市性统计数据及资料,建立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的统计信息。

(九)建立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及运行规则,指导县(市、区)统计信息化建设。

(十)加强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聘和从业资格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工作合作交流。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黄石市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黄石市统计局2023年财政批复预算收入132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92万元,占收入的66.49%,项目支出443万元,占比33.51%。本年收入较2022年922.97万元增加398.95万元,增幅为43.22%,其中:基本人员支出增加310.84万元(在职人员经费增加192.85万元,退休人员经费增加117.99万元)、基本公用支出增加0.1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8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878.92万元,较2022年567.97万元增加310.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8.54万元,较2022年455.68万元增加192.86万元(2023年新增在职在编干部奖金172.62万元,政府雇员经费15万元,工资调标、级别滚动及保险类经费等增加5.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11万元,较2022年96万元增加0.11万元,基本持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28万元,较2022年16.29万元增加117.99万元(2023年新增退休人员奖金117.28万元,退休人员公务医疗补助增加0.7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退休人员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职工福利支出等。基本支出较2022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工资改革,奖金未纳入预算,而2023年预算已按照相关政策将奖金纳入预算。

2、项目支出433万元,较2022年355增加88万元。增加原因为2023年将“统计工作经费”及“统计专项奖补经费”合并为“统计工作及奖补经费”,并增加100万元;2023年新增车辆更新购置经费18万元;2023年减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金额30万元。

项目支出共包含以下3个预算项目:

⑴统计工作及奖补经费3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业、服务业、投资、能源、贸易、人口社会、综合等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统计工作经费、普法宣传以及不可预测的各项调查方面的开支,以及对相应基层和企业进行奖补,以激励打造黄石统计品牌,建成黄石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全省示范市;

⑵统计局房租经费50万元,用于支付统计局位于下陆区桂林北路34号办公楼房租;

⑶统计局车辆更新购置经费18万元,我局公务用车已使用10年,车况较差,该经费用于更新我局公务用车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96.11万元,与2022年96万元基本持平。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如下:办公经费15.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工会经费8.58万元、福利费28.8万元、其他交通费2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53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度部门预算总支出中政府采购支出38.5万元,其中货物类18.5万元,服务类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复印纸采购、印刷服务采购支出,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局资产总额为605.91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200万元,通用设备321.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39.21万元,车辆19.7万元,信息数据25.2万元。全部资产较上年583.01万元增加2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搬家处置以及新增固定资产导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的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4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一致。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更新购置费、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通行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18 万元,与2022年预算0万元相比增加18万元,原因为2023年进行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22年预算一致。3、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的上级部门各类专项检查、专题调研等公务接待支出,较2022年预算增加1万元,原因为2023年为五经普启动年份,预计此类开支有所增加,在实际执行中,我单位将严格遵守相关文件执行公务接待,做到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局对预算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统计调查业务费长期目标:全面提升数据质量。今年将利用有限的调查经费对县(市)区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并把核查结果与数据质量评估挂钩,有效提高数据质量。二是坚持抓好经常性风险提示。对部分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县(市)区进行集中约谈。三是坚持抓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深入推进统计法律法规“五进活动”,增强各级党政干部、统计人员数据质量意识。统计调查业务费年度目标:继续提高统计能力。一是为经济运行提供丰富统计信息。高质量完成统计专报、统计分析、统计信息。二是为决策提供高质量依据。三是为部门工作提供有效建议。积极参与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绩效考核、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工业高质量发展调研等。

(八)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依据《黄石市统计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第二章 预算制度 及时公开有关信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黄石市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五、黄石市统计局2023年度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见附表)


黄石市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黄石市统计局2023年度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