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江苏援黄医疗队队员旅游优惠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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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江苏援黄医疗队队员旅游优惠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类型黄政办发
发文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20〕21号
发文日期2020-06-19 15:41:55 发布日期2020-06-19 15:41:55
效力状态有效 主题分类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江苏援黄医疗队队员旅游优惠政策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江苏援黄医疗队队员旅游优惠政策的实施方案

为感谢江苏援黄医疗队为我市防疫工作做出的贡献,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景区、宾馆对江苏援黄医疗队362名队员及其亲属终身免门票和住宿费的郑重承诺,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时间

全市景区、宾馆复工后

二、优惠政策内容

终身免费游览全市所有景区,每名队员每年可免费入住宾馆2次,每次入住时间1周以内。

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范围江苏省援黄医疗队362名队员及其亲属,每名队员来黄游玩每次可携亲属3人。

四、具体操作办法

(一)江苏援黄医疗队队员及其亲属赴黄前,联系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方式:0714-6284619;联系人:曹杰13995981212)告知来黄旅游计划,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援黄医疗队员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旅游行程安排方案,与援黄医疗队员沟通后共同确定行程,制定接待方案。

(二)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按照确定的行程预订宾馆,协调联系相关景区做好接待工作。

  (三)援黄医疗队队员根据接待方案,凭黄石市荣誉市民证书免费入住宾馆,游览景区。与援黄医疗队员同行的亲属,享受同样优惠政策。

  五、有关事项

(一)落实江苏援黄医疗队队员旅游优惠政策的具体责任单位为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积极支持配合。

(二)对江苏援黄医疗队队员及其亲属的接待工作纳入全市公务接待范围。援黄医疗队队员在黄期间,宾馆接待标准按公务接待规定执行,宾馆不限于星级饭店、景区宾馆、民宿等,发生在黄石城区的宾馆接待费用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发生在大冶市和阳新县的宾馆接待费用由大冶市和阳新县政府负责。景区门票由景区负责免费。

(三)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市文化和旅游局安排一名班子成员担任队长,组织一批志愿者,切实做好江苏援黄医疗队队员及其亲属在黄期间的旅游服务工作。

(四)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对江苏援黄医疗队队员旅游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