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解落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全会上政协委员对市政府工作建议的通知

   时间:2020-06-01

分享:

文件名称关于分解落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全会上政协委员对市政府工作建议的通知 文件类型黄政办函
发文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黄政办函〔2020〕18号
发文日期2020-06-01 16:13:10 发布日期2020-06-01 16:13:10
效力状态有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期间,广大政协委员认真履职尽责,紧紧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就事关黄石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问题进行了协商讨论,对市政府有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做好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的参考、借鉴、吸纳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对意见进行了梳理和责任分解,请各级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认真研究、参考、借鉴、吸纳。

 一、关于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秩序恢复

1.建议认真总结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经验,并加以宣传和发扬;在其他工作中继续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建议抢抓疫后重振重大政策窗口期机遇,谋划一批以工业互联网为重点的新基建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研判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制定发展策略,推动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除了落实好房租减免政策外,建议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免应兼顾租赁双方利益,呼吁租赁双方共同协商、共克时艰;稳步推进复商复市,激活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商务局)

4.建议加快出台相关支持政策,解决企业成本和现金流问题,帮助企业拓宽销售渠道后,着力解决销售延续性问题,同时助力我市企业做好北上广深等发达城市企业的对接工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5.建议通过减免租金税费(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税务局)、优惠水电气价格等方式为旅游业企业减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加强周边城市客源互动,鼓励工会组织会员开展短途旅游,刺激本地及周边城市旅游需求(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利用发行消费券等各种方式刺激市场消费,促进经济回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6.建议加大黄石本地产品进入网络平台销售的推广力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简化对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等手续,推进政策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7.建议关注疫情防控后期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特别要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的心理辅导(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缓解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压力(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商务局)。

8.建议分区分类分级提升防疫系统和医疗接诊能力;加强社区卫生机构和社区个体诊所的资源整合,共同参与公共卫生防疫与应急救治工作。做好医务人员心理辅导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体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二、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10.继续重视黄石大冶湖高新区和黄石临空经济区的区域带动作用,对临空经济区和临港产业园的发展要更加系统地谋划和定位;大力支持大冶市、开发区·铁山区对接临空经济区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大冶市政府、开发区·铁山区、黄石港区政 府、下陆区政府);引进具有临空经济专业特色的高职院校,为临空经济区发展储备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大冶市政府、市教育局)。

11.建议加强对废钢等物资的回收加工利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率;出台支持模具钢行业发展的政策,改善模具钢企业的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12.探索 5G 在工业互联网领域应用路径,加强与周边城市区域发展布局的对接,促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13.建议加快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下陆产业园区的建设步伐,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投入、高规格协调、高效率建设,从财政、金融、税收、人才等政策上给予倾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下陆区政府)

14.建议加强建设工程行业和服务采购行业的招投标管理,破除最低价中标的规则,让优质优价引领市场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15.建议坚持产教融合,让专业精准对接产业,推进电子信息产业与我市职业学校的深度合作;精准服务企业,全力推进校企、产企合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6.建议关注产业链中的环保问题,抓好全市各园区产业发展中的环保配套达标问题。[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 区)政府] 三、关于提升城市品质和价值

17.建议进一步提高黄石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的认识,组织编写黄石工业文化遗产教辅、制作宣传片,增强群众的认同感;打造本地工业文化遗产品牌,提升品牌内涵;加快工业文化遗产与城市发展的融合,打造文化产业链(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把工业遗产点纳入城市应急点建设管理体系,选取交通便利、采光通风良好的闲置厂房作为城市应急点。(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遗产保护中心)

18.建议政府关注民营文艺团体的发展,引导民营文艺团体为我市创建历史文化名城贡献力量。(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9.建议科学规划、高标准实施黄石北站改扩建工程;完善北站附近的商业配套设施,将北站打造成集交通枢纽、旅游集散中心、商业中心为一体的大型综合高铁商圈。(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投集团、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下陆区政 府)

20.建议推进我市住宅小区物业全覆盖,并建立物业运营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发集团)

21.建议黄石奥体中心等标志性建筑夜间继续亮灯,让城市更美丽(责任单位:市众邦公司);园博园实施普惠性收费政策,让城市生活更美好(责任单位:市国资公司);清理省运会后遗留在磁湖里的比赛设施,让城市环境更洁净(责任单位: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2.建议以每年落实一至两项文化项目的形式,推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并将我市每年取得的文艺成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3.建议将阳新的油茶产业纳入百万亩特色基地建设;加快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制定出台明确的指导意见,发挥引领作用;夯实基层基础,点对点解决具体问题,真正地重视基层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阳新县政府);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将阳新县仙岛湖景区作为 5A 级品牌进行打造(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阳新县政府)。

24.建议加快形成政府推动、联盟拉动、农民主动的农业发展模式,用活用好“全国休闲农业示范市”品牌,着力推动稻虾养殖、白茶和休闲农业等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抢抓劳动力回流契机,结合我市产业规划,引导返乡人员在本地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大冶市政府、阳新县政府)。

25.建议市域内与长江贯通的河、湖要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强化生态系统修复保育,建设沿江生态屏障;大力推进绿色生态发展,推行绿色转型试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科学规划沿江绿色产业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着力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设立生态补偿基金(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五、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26.建议进一步支持公立医院建设,特别是黄金山院区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健委);支持公立医院疫后的服务创新与管理,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鄂东医疗集团、鄂东医养集团)。

27.建议在市县级传染病医院科学设置感染性疾病检测实验室,充分发挥传染病医院在防疫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基层医院设置中医药科室,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28.建议加快公交路线站点的规划,实现公交站点的规划与通车公路实时对接,在大广高速、黄石西出口沿线要设置公交站点,给沿线企业职工生活和工作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发集团)

29.建议将《黄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 年)》主要考核指标纳入政府相关部门 2020 年度考核指标,确保我市妇女儿童工作顺利通过验收。(责任单位:市绩考办)

30.建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谋划建设市卫生应急(急 救)中心和市级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设立区级防疫站(中心),完善基层公共卫生监督、执法职能;建立生命健康教育基地,做好科普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

31.建议加强少数民族就业人员的生产生活保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加快城区老旧社区电梯安装进度(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政府部门出资为弱势群体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2.建议建设黄石市“安全生产和应急演练培训中心”。(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33.建议大力实行“三送一稳”专项行动,利用工会会费尽量采购扶贫产品,稳步推进扶贫产业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六、关于提升治理效能方面

34.建议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提升社区干部的工资待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各城区政府);关心关爱村委会和社区干部,加大从村、社区书记中选拔优秀的干部进入公务员队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35.建议进一步加强社区的服务与管理,完善和提升社区服务功能,通过建立微信群、开展科普讲座或上门个性化服务,让日常保健、社会援助、心理干预等服务工作惠及特殊困难群体。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科协) 七、关于其他方面

36.推进“新黄石人计划”落地生根,谋划好、落实好新黄石人的待遇、就业、住房等生活问题,留住更多的人才;将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公立医院人才,纳入到新黄石人才计划中;加大大学生留黄政策的宣传力度,并跟踪关注留黄大学生工作生活情况,及时解决留黄大学生面临的困难问题,真正留住大学生。(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