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黄石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实施意见 | 文件类型 | 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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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黄政办发〔2019〕8号 |
发文日期 | 2019-03-26 09:34:35 | 发布日期 | 2019-03-26 09:34:35 |
效力状态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黄石军分区机关各部门:
为推进我市学生军训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教育现代化发展和国防现代化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87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黄石军分区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军事课程改革
(一)规范军事课程教学。严格按照高中阶段学校军事训练教学大纲施教、施训,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调减军事训练教育内容和时数。高中阶段学校军事知识讲座不少于15课时,军事技能训练不少于7天。充分利用省内红色教育资源,着力弘扬人民军队的英烈精神、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引导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军队,增强学生的英雄情怀、社会责任感和国防观念。
(二)改革军事理论教学。高中阶段军事理论教学要及时充实新军事理论、新装备介绍、国家安全、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热点问题分析等内容,大力宣传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目标要求。理论教学主要以军事知识课堂教学和讲座形式组织,安排至全学年,确保活动开展的持续性,积极组织黄石国防教育讲师团和学校教师开展军事理论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军事理论课教学质量,打造军事理论精品课程。重视信息技术应用,灵活应用慕课、微课、公共视频公开课等形式丰富军事理论教学手段。
(三)强化军事技能训练。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作为必修内容,军事技能训练要实行错峰轮训,创新组训方式,促进军训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学校要根据教学规律、课程建设要求和承训任务需求,合理安排训练时段,分批次组织学生军训。加强战备基础、战术基本动作、消防逃生、应急救援、军事体育等课目训练,避免偏训、漏训。根据《湖北省学生军事训练基地建设标准》,积极探索基地化训练。
(四)探索国防教育新机制。市教育局、黄石军分区战备建设处要适时举办全市学生军事训练营。市教育局联合市国防教育办公室要加强国防教育讲师团建设,广泛开展国防教育主题征文、演讲、宣讲、绘画、参观等系列活动,鼓励中小学校到国防教育基地开展研学旅行和军事拓展,鼓励开展学生军训题材的文艺赛事,构建国防教育长效机制,积极营造爱国崇军的良好氛围,实现国防教育活动对青少年学生的全覆盖。注重用军事素养促进学生的思想品德修养、集体主义精神和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和校风。
二、加强教学组训队伍建设
(五)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军地合力、多法并举,着力构建专职与兼职结合、学校与部队共建的师资队伍体系。高中阶段所需军事理论教师可采取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解决。建立军事教师培训制度,举办军事教师骨干培训班,提高军事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增强任教能力。
(六)强化承训队伍建设。各级军事机关要依托专武干部、民兵干部骨干和民兵应急分队,组织开展教学法培训,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教员队伍。严格学生军事训练岗前培训和资质认证,承训人员必须先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坚决杜绝违规开展学生军训商业化运营和市场化运作。
三、提升学生军训保障水平
(七)加强经费保障。学生军训工作根据国家要求落实经费,按照事权划分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长。学校要将学生军训经费纳入预算管理,按规定合理使用,积极主动保障承训官兵在校承训期间的就餐和饮水,提供休息场所,加强承训官兵的生活保障。民兵预备役人员担负学生军训任务的计入年度后备力量训练任务,其误工补贴、伙食补助、差旅费等从民兵预备役训练经费中予以保障。部队和后备力量训练机构要向学生军训开放,充分发挥现有训练基地作用。
(八)严格风险管控。加强对学生军训安全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政府、有关军事机构、学校和社会“四位一体”的学生军训风险管控机制,形成包括安全培训、过程管理、保险赔付、伤害预防的学生军训风险管控制度。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军训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严格落实学生参训前体检规定,在军训现场设立医疗点,配备医务人员和必备药品,依法妥善处理学生军训意外伤害事故和事件。承训官兵要及时掌握学生身体状况,科学制定训练计划,做到循序渐进、灵活组训,并严格落实“十个严禁”要求,坚决杜绝打骂体罚,建立学生军训意外事故报告制度。
四、加强督导检查
(九)实施监测评估。市教育局会同黄石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对军训学校军事理论教学、军事技能训练、学生军事素养状况、师资与承训力量建设、经费场地器材保障等过程和效益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跟踪评估。
(十)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学生军训工作逐级报告制度,市教育局和黄石军分区战备建设处负责编制全市学生军训年度报告,每年12月31日前分别报省教育厅和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每年12月1日前,大冶市、阳新县教育局和武装部要分别向市教育局、黄石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提交本地区、本单位学生军训年度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鄂东职教集团和各直属高中要向市教育局提交本校学生军训年度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完善会议制度,市教育局和黄石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每年定期召开学生军训工作会议,加强制度设计和规划引领,研究确定学生军训工作的重大事项,总结经验、部署工作。健全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对学生军训工作热点敏感问题的信息互通,军地联合做好形势研判、研究现实矛盾、提出对策措施。
(十一)抓好考核激励。依法加强对学生军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军训质量的监督检查。根据《湖北省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施细则》《湖北省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健全学生军训工作专项督导制度。各级政府、军队和学校要把学生军训工作实施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学生军训工作的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对在学生军训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扬。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健全组织机构。市教育局要健全市级学生军训工作机构,负责统筹全市学生军训工作。黄石军分区战备建设处要设立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大冶市、阳新县要明确工作部门责任,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学生军训工作。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把学生军训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健全校长负责、党政分工的学生军训管理体制。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应及时发布准确信息,加强舆论引导。
(十三)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学校申请、教育部门统筹、军分区协调、武装部组训”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市教育局负责统筹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训承训需求,会同黄石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指导全市各校具体实施学生军训;黄石军分区战备建设处负责协调落实学生军训所需承训力量,加强对承训力量的全过程管理,确保文明施训、科学组训、正规管训,切实维护人民军队的良好形象。
(十四)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学生军训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学生军训的本质内涵和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加强对学生军训政策、经验和做法的正面报道。及时向社会宣传军训成果,推送军训动态,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关心和支持学生军训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