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石通用机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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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石通用机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类型文件资料
发文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8-05-04 10:37:00 发布日期2018-05-04 10:37:00
效力状态 主题分类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对接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积极推动黄石市临空经济发展,加快推进黄石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市政府决定成立黄石通用机场建设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黄石通用机场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叶战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志尧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胡 敏 市发改委主任
      程艳民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熊东升 黄石军分区动员处处长
      骆 进 市建委总工程师
      薛 明 市国土局局长
      徐崇斌 市环保局局长
      刘晓红 市水利水产局副局长
      何衍明 市林业局副局长
      邹晓芳 市文新广局党组成员、市文物局局长
      舒成勇 市规划局副局长
      钟新材 市人防办副主任
      杨 波 市交投集团董事长
      王 晖 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黄石管理处副调研员
      陈新华 阳新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投集团,办公室主任由杨波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黄石通用机场项目建设前期报批工作,负责与省直部门、部队、民航等单位对接审批,综合协调省、市相关单位工作衔接、航空产业招商等各项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黄石军分区:1.负责联系衔接选址中涉及的部队单位部门;2.负责申请部队选址意见批文。
  (二)市发改委:1.负责与省发改委衔接,提供通用机场项目审批所需全部要件清单;2.负责申请省发改委通用机场项目核准批复;3.负责相关报批文件编制及报批工作;4.负责指导编制节能评估报告;5.负责申请省节能部门节能审查意见。
  (三)市建委:根据项目建设总体规划,配合市规划局调整城乡建设规划。
  (四)市国土局:1.负责指导项目公司编制用地预审文件及初审工作,并申请省国土厅土地预审批复;2.负责出具建设工程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查询证明;3.负责指导编制《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报告》;4.负责项目建设用地组卷报批。
  (五)市环保局:1.负责指导咨询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2.负责申请省环保厅环评报告的批复。
  (六)市水利水产局:1.负责指导咨询公司编制通用机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负责出具堤防、河道、防洪影响证明文件。
  (七)市林业局:1.负责指导咨询公司编制通用机场对鸟类资源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2.负责申请省林业厅项目建设用地中林地占用指标。
  (八)市文新广局:负责实地调查勘探并出具通用机场建设项目文物调查函。
  (九)市规划局:1.负责编制通用机场及航空产业园总体规划;2.负责提供项目选址相关基础资料;3.配合项目选址相关工作;4.负责申请省住建厅选址意见批文。
  (十)市人防办:负责指导咨询公司编制通用机场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十一)市交投集团:1.负责委托咨询单位编制选址、工可、环评、物探、勘察、鸟类资源、地震安全、电磁环境监测、地质灾害等各项专题报告;2.负责组建项目公司,承担建设单位的其它工作任务;3.负责收集整理专项批复文件;4.配合咨询机构收集各项基础资料;5.配合市发改委开展各项报批工作。
  (十二)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黄石管理处:负责指导完成通用机场场址电磁环境测试报告编制工作。
  (十三)阳新县政府:负责配合市国土局完成项目建设用地组卷报批工作。
  (十四)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负责项目选址后的控围、整体拆迁等相关工作;2.委托专业机构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