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石通用机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 文件类型 | 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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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
发文日期 | 2018-05-04 10:37:00 | 发布日期 | 2018-05-04 10:37:00 |
效力状态 | 主题分类 |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对接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积极推动黄石市临空经济发展,加快推进黄石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市政府决定成立黄石通用机场建设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黄石通用机场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叶战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志尧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胡 敏 市发改委主任
胡 敏 市发改委主任
程艳民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熊东升 黄石军分区动员处处长
骆 进 市建委总工程师
薛 明 市国土局局长
徐崇斌 市环保局局长
刘晓红 市水利水产局副局长
何衍明 市林业局副局长
邹晓芳 市文新广局党组成员、市文物局局长
舒成勇 市规划局副局长
钟新材 市人防办副主任
杨 波 市交投集团董事长
王 晖 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黄石管理处副调研员
陈新华 阳新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投集团,办公室主任由杨波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黄石通用机场项目建设前期报批工作,负责与省直部门、部队、民航等单位对接审批,综合协调省、市相关单位工作衔接、航空产业招商等各项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黄石军分区:1.负责联系衔接选址中涉及的部队单位部门;2.负责申请部队选址意见批文。
(二)市发改委:1.负责与省发改委衔接,提供通用机场项目审批所需全部要件清单;2.负责申请省发改委通用机场项目核准批复;3.负责相关报批文件编制及报批工作;4.负责指导编制节能评估报告;5.负责申请省节能部门节能审查意见。
(三)市建委:根据项目建设总体规划,配合市规划局调整城乡建设规划。
(四)市国土局:1.负责指导项目公司编制用地预审文件及初审工作,并申请省国土厅土地预审批复;2.负责出具建设工程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查询证明;3.负责指导编制《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报告》;4.负责项目建设用地组卷报批。
(五)市环保局:1.负责指导咨询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2.负责申请省环保厅环评报告的批复。
(六)市水利水产局:1.负责指导咨询公司编制通用机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负责出具堤防、河道、防洪影响证明文件。
(七)市林业局:1.负责指导咨询公司编制通用机场对鸟类资源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2.负责申请省林业厅项目建设用地中林地占用指标。
(八)市文新广局:负责实地调查勘探并出具通用机场建设项目文物调查函。
(九)市规划局:1.负责编制通用机场及航空产业园总体规划;2.负责提供项目选址相关基础资料;3.配合项目选址相关工作;4.负责申请省住建厅选址意见批文。
(十)市人防办:负责指导咨询公司编制通用机场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十一)市交投集团:1.负责委托咨询单位编制选址、工可、环评、物探、勘察、鸟类资源、地震安全、电磁环境监测、地质灾害等各项专题报告;2.负责组建项目公司,承担建设单位的其它工作任务;3.负责收集整理专项批复文件;4.配合咨询机构收集各项基础资料;5.配合市发改委开展各项报批工作。
(十二)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黄石管理处:负责指导完成通用机场场址电磁环境测试报告编制工作。
(十三)阳新县政府:负责配合市国土局完成项目建设用地组卷报批工作。
(十四)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负责项目选址后的控围、整体拆迁等相关工作;2.委托专业机构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