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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石市“千村万树”绿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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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千村万树”绿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黄石市“千村万树”绿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提高黄石国土绿化水平,改变森林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和景观不美现状,根据《湖北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科学绿化实施意见的通知》(鄂绿发〔2021〕3号),结合黄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落实省、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以创建森林乡村为抓手,按照生态优先、科学绿化、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和全民参与原则,发动全社会力量开展“千村万树”绿化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山体、村庄(社区)、水岸、道路和矿山绿化质量、效果,为建成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提供生态支撑。

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全市开展“千村万树”绿化提升行动,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山体、村庄(社区)、水岸、道路和矿山绿化提升面积9.5万亩(2023年度3.5万亩、2024年度4.1万亩、2025年度1.9万亩),其中:山体绿化7.5万亩,村庄(社区)绿化7030亩,水岸绿化8730亩(含环大冶湖4710亩),道路绿化2210亩,矿山绿化2040亩;创建县级以上森林乡村163个,其中:省级森林乡村15个,市级森林乡村66个;新栽植胸径5厘米以上苗木370万株,新增森林面积3万亩,提高森林覆盖率0.44个百分点,实现重点区域应绿尽绿,森林面积稳步增加,森林质量持续提高,森林景观有效改善,城乡绿化面貌得到根本改变。

三、工作重点

(一)山体绿化。对全市高速、国道、省道、铁路等重要交通干道两侧可视范围的山体实施绿化再提升,重点提升大广高速、蕲嘉高速、杭瑞高速、315省道、黄阳一级公路等两侧山体绿化。大力开展宜林地和火烧采伐迹地人工造林;积极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对林分质量和林相较差的乔木林、灌木林实施更新造林;结合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和油茶扩面提质增效行动,新栽和改造油茶,加强未成林造林地抚育管理,应栽尽栽,应改尽改,应抚尽抚,营造季相分明、色彩丰富的生态景观林,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和森林景观。[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

(二)村庄(社区)绿化。对全市788个行政村和227个社区实施绿化再提升,重点提升重要交通干道沿线的村庄和有林社区的绿化。以创建省、市、县森林乡村为目标,大力开展“千村万树”绿化活动,以宅旁、村旁、路旁、水旁、公共绿地、可造林地为重点,全面实施庭院绿化、道路水系绿化、公共绿地绿化、宜林地绿化、农田林网和湾子林建设,年度新栽成活乔木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万株,全面提升村庄(社区)绿化水平,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促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致富。各社区结合实际参照森林乡村标准进行绿化提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各驻村工作队和派驻部门单位]

(三)水岸绿化。对全市江、河、湖、库、港、渠等水系实施绿化再提升,重点提升长江黄石段、环大冶湖和富河等重要流域的水岸绿化。按照流域综合治理单元管理、四化同步发展要求和“断带补齐、窄带加宽、残带提升”原则,大力新造或改造水岸防护林、水源涵养林,形成林带,提高水岸绿化率,发挥护堤护岸、涵养水源和净化水质作用。[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东楚投资集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

(四)道路绿化。对全市高速、国道、省道、县乡道实施绿化再提升,按照“生态、经济、美观”要求,对未绿化的高速公路出入口、互通、连接线、道路两侧进行绿化,营造特色鲜明、错落有致、乔灌花草搭配的道路绿化景观带,全面提升绿化效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矿山绿化。持续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对重要交通干道可视范围内生态修复效果不佳矿山,根据坡度、高度及掌子面微地貌特征运用平台覆土、客土喷播、台阶种植乔灌草和上爬下挂种植攀爬植物等方法,实施生态重建。对已完成生态修复的废弃露天矿山,强化养护管理,保证养护设备的有效性,对因干旱枯死的植被及时补栽补种,辅助植物再生,保证修复工程绿化质量。(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大冶市、阳新县、下陆区、开发区·铁山区、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市生态环境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植树造林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工作落实,力争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市政府成立“千村万树”绿化提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行动实施。各县(市、区)也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好落实。实行各级林长包保林长责任区域的绿化提升工作机制,将绿化提升行动情况纳入巡林内容,加强督办和指导,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行动顺利推进。

(二)实行部门联动。“千村万树”绿化提升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宣传部门要加大行动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爱绿、植绿、护绿意识,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全民自觉参与行动。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完善扶持政策,加大对造林绿化的投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做好行动统筹工作,负责牵头山体绿化、矿山绿化;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和湖泊等部门分别负责牵头城区绿化、道路绿化、水岸绿化;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牵头村庄绿化,各驻村工作队协助所驻村做好村庄绿化工作;市东楚投资集团负责环大冶湖绿道建设和绿化,负责开发区·铁山区环大冶湖水岸绿化和蕲嘉高速、106国道、黄阳一级公路道路绿化及沿线可视范围山体绿化苗木,负责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315省道、海洲大道道路绿化苗木。

(三)多方筹措资金。坚持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市场主推、社会参与的原则,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加大“千村万树”绿化提升行动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创新资金投入方式,积极争取农发行等政策性贷款,用足用活国家储备林、油茶产业发展、矿山生态修复、森林植被恢复费等政策资金,优先安排植树造林。支持涉林、涉矿企业和旅游公司、融资平台投资绿化,引导林业企业、融资平台、旅游公司、造林大户流转林地建设苗圃和发展林业产业。加大对上争取资金力度,统筹好油茶造林补助、国家储备林、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建设、乡村振兴等资金,加大对造林绿化投入。市财政对列入创建市级森林乡村计划的村庄各奖补20万元,分三年拨付到位。2023年每村安排5万元,2024年验收合格每村再安排10万元,2025年验收合格每村再安排5万元。各地要加大对县级森林乡村创建工作投入,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撬动作用。

(四)强化绩效管理。各县(市、区)是“千村万树”绿化提升行动责任主体,要制定行动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办),细化到各村(社区),上图到小班,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要分类落实实施主体,对重点节点要提升绿化档次,打造成游园公园;对集中连片可绿化地以市场主体形式绿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鼓励企业、平台公司、个体大户投资绿化,同时科学合理限定年度林木采伐数量,兼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对农村房前屋后和田间地头可绿化地采取提供树苗等方式发动村民绿化。要加强验收考核,将绿化提升行动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优先纳入优秀等次,任务完成差的单位约谈问责。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负责编制造林绿化作业设计,制定检查验收办法,开展县级自查,上报检查结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会同相关牵头责任单位联合开展抽查,核实任务完成情况。

(五)动员社会参与。“千村万树”绿化提升行动是一项普惠公益性生态建设行动,各地要广泛组织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植树绿化,履行植树义务,组织志愿者开展义务植树志愿活动;要结合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组织社区居民村民参与“四旁”植树和庭院绿化,整治村容村貌,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附件:

1.黄石市“千村万树”绿化提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黄石市“千村万树”绿化提升三年行动任务分解


附件1

黄石市“千村万树”绿化提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之凌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 玲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柯月明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曹树正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邓 斌 市发改委主任

    刘红霞 市科技局局长

    陈志尧 市财政局局长

    黄士华 市人社局局长

    宁 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红珍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黄和明 市住建局局长

    吴建春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亚洲 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何瑞峰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肖 婷 市文旅局局长

    吴大洪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泽良 市城管委主任

    郑昌盛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 芳  人行黄石中心支行行长

    冯志刚  市东楚投资集团董事长

    孙 辄  大冶市人民政府市长

    杨 波  阳新县人民政府县长

    冯 雨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区长

    黄毕中  西塞山区人民政府区长

    汪  勇  下陆区人民政府区长

    余文化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铁山区人民政府区长

    严吉庆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宁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千村万树绿化提升行动的统筹协调、检查督办等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市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市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后,由相应岗位继任领导担任,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